雖然已經住了許多年,但是認識的住戶鄰居也沒幾個,平常幾乎沒有交集與互動,更遑論是樓上樓下了。
最近因為樓下的住戶(辦公室)所有權人與大樓管理委員會之間因某些事情在認知上有差異,所以大樓管委會將處理結果張貼在管理室大廳的公佈欄上。
我也是在那時後才知道原來我的樓下住的是何方神聖。
樓下住戶(辦公室)的所有權人登記是(某宗教團體協會的某分會),據其單位自稱是(非營利組織)、(社會服務)。不過還另有開設(短期補習班)。
隨著對樓下住戶的好奇探究下去後,我突如其來的體會到[無知,也是一種幸福]這句話對我而言好貼切。
我發現從前真的是[無知者無畏],但是現在知道有可能是住在危樓上面後,每天膽顫心驚寢食難安。
我家(9F)樓下的那一樓層(8F)原始建築總共有7戶,該單位 買了其中併排的3戶。
該(某宗教團體協會的高雄分會)在購買併排3戶後,就將這3戶之間的分戶牆都拆除,打通改建成2戶的格局 (一間辦公室、一間教室)。
該單位認為他們辦公室大門的位置不夠顯眼醒目,原建築的大門都是(約120公分X210公分)的規格,若是沿用這樣的尺寸規格當辦公室的門面也不夠寬敞氣派。
該樓層如果想要為一間辦公室挑選最佳地理位置的話,莫過於電梯出入口的公共走廊通道。
但是問題是…這個走廊是大樓的共用通道,而且這段走廊兩側的牆壁別說是大門,就連窗戶都沒有。
但是最後誇張的是,該單位居然把這段走廊通道上的牆壁給拆除了,然後辦公室就設置在面向公共走廊。該辦公室進出的落地式玻璃大門也就莫名其妙順理成章的悄悄地取代了原本的大樓共用走廊通道牆壁。
在下自己畫了一份該樓層的簡略平面圖,希望能對在下的問題提供意見,感恩!

[問題一]在下有疑慮部分的是這面牆壁的位置不是併排住戶之間的中間段分戶牆,而是在最側邊的分戶牆,同時也是電梯出入口公共走廊與該住戶之間的公共介面牆。這個位置的公共介面牆其結構與耐受強度是否有別於中間段位置的分戶牆?
如果這面公共介面牆(分戶牆)需要更高耐受強度的話,其正確名稱應該屬於:承重牆?剪力牆? 結構牆?當中的哪一種牆?
[問題二]該單位拆除不但拆除了原建築的2面分戶牆,還拆除了大樓共用走廊通道牆壁,這3面牆壁是否有(不得拆除/二次施工)的部分?
本大樓屋齡已經超過40年了,拆除改建這些牆壁對本大樓的建築物結構會不會造成影響? 或安全上的疑慮?
如果有(不得拆除/二次施工)的話,是否算是違法? 嚴重影響大樓結構安全?
可否舉報告發,要求該單位立刻拆除違法牆面,並限期改善恢復建築物安全結構?
[問題三] 這面落地式玻璃是該辦公室進出的大門,所有權理當屬該單位。但是這面玻璃牆的前身是[大樓共用走廊通道的牆壁],產權應當屬於整個大樓共有。
該單位將公共介面牆改建後的落地玻璃門當作其辦公室私用的大門進出口,此舉是否有涉及侵佔?
[問題四]該單位雖然分別有以隔間牆跟玻璃牆替代原建築牆壁,但是這些替代的牆壁其合法性? 安全性? 耐受強度? 抗震強度?....等是否無虞?
[問題五]該單位對大樓的公共介面牆壁進行拆除改建工程,是否需要經過大樓全部區分所有權人的同意後才能進行施工?
還是該單位可以不需經過申請即可自行改建?
以上問題攸關在下的居家安危,還請不吝提供您寶貴的意見。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