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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交屋就被頂樓住戶請求漏水之修繕及損害賠償,上法院該如何抗辯?

請問各位大大,我買了間舊公寓,108年12月代書辦理過戶,109/1/13正式交屋,交屋時賣方才告知109/1/15要開住戶會議,因為頂樓公設多年來無人維護,導致頂樓住戶漏水嚴重,現在頂樓住戶要求修繕,後來因為大部分住戶不願意出錢,後來鬧上法院,頂樓住戶要求頂樓公設修繕費加上他室內油漆費用總共25萬,前兩次法院調解皆無共識,現在要走訴訟程序,請問我上法院該如何抗辯?因為聽說在我買房之前頂樓住戶漏水已經四、五年了,我是否可以抗辯他的損害非我造成的?
2021-02-16 3:22 發佈
HWC0831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我買了(恕刪)

還是要給
只是抗辯方向看是否請法官判前屋主給付
不然就只能你付了之後再去找前屋主要
個人認為第2項可能性比較大,畢竟你是現任屋主
leoliou wrote:
還是要給只是抗辯方向...(恕刪)

我的房子也是頂樓,樓下的都不理我。
WOWO88 wrote:
我的房子也是頂樓,樓下的都不理我。

因為人家上法院了你沒有
頂樓上那平台屬共同共有,非頂樓戶獨有
而你這是公寓,没管委會
就告各層住戶呀
大家一起付呀
就跟外牆磁磚掉落,所有戶付錢修,有人傷了,一起付呀
你買了就是承接這間房子的權利義務
否則公寓三十年房子 公設區域修繕費用
難道還要找這三十年間的歷任屋主嗎
HWC0831 wrote:
你買了就是承接這間房子的權利義務
否則公寓三十年房子 公設區域修繕費用
難道還要找這三十年間的歷任屋主嗎



過幾天你家屋頂漏水你要自己修嗎

你不修屋頂
就等漏水吧
以時間點來說,前屋主應該是要處理這件事。
“除非他已經先行告知”

樓主是站的住腳的,請前屋主處理協調。有些事情並不是脫手就沒事。

當然,如果超過半年一年才發生的問題,那這部份樓主可能就要和前屋主討論了,樓主就比較沒有置身事外的立場。
HWC0831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我買了(恕刪)


頂樓是公共設施!有管委嗎?

我認知上.

看有沒有人使用...和有沒有管委吧~如果有人使用使用者付費~管委有再維護跟收錢...管委統籌處理.

如果都沒有因為屋頂漏水就要人賠...我是拿不太出來~有點像是你家屋頂水關我家屁事一樣...畢竟上去沒住戶.頂樓的優缺點也就凸顯了..

再者又是剛買的又更不會想掏錢~還沒直接關係....我理解像是買2手車前車主的罰單要我繳一樣.

至於真正處理方式我也不曉得...

對了問一下大家都說樓主買頂樓但我看不出來...
WOWO88 wrote:
我的房子也是頂樓,樓(恕刪)


有點好奇,你家是頂樓是否有再頂樓加蓋,還是說你就是住在頂樓加蓋。
如果你是頂樓,並且又頂樓加蓋為私人己用。
那不理你,是好事,因為理你了,有可能你的頂樓加蓋要拆掉,因為你的頂樓加蓋有可能已經影響到其它住戶。
就算是80幾年前的頂樓加蓋,為就地合法的頂樓加蓋,但只要是影響到其它用戶甚至是安全,也一樣是要拆掉。

畢竟頂樓加蓋本來就會影響大樓結構,本來就不合法。
就地合法真的是不知道那個白癡官員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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