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在目前的稅制之下
到底有沒有必要向裝潢業者索取發票?
我家已裝潢完畢,我也已入住
在付尾款時,我向裝潢公司要求發票
對方表示之前報價為未稅價,如果要開發票,需再加3%
又說一般是公司行號才會需要開立發票,私人住家的裝潢不大需要開立發票
但我記得目前房地合一稅制下,萬一將來賣屋,裝潢費用可列舉為購屋成本之一
不知道對私人住宅來說,到底需不需要加3%索取發票呢?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