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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浴室漏水,樓上死活不理,該怎麼辦

我這個是套房,因此浴室位置樓上樓下都在同一位置,
從8月份開始,房客就有開始反映乾濕分離洗澡處會滴水,
於是去樓上拜託租客,讓水電師傅進去查看,
結果歷經多次包括貼紙說明留下電話,請他聯絡均置之不理
還跟總幹事說他很忙,沒辦法處理
我寄了存證到屋主戶籍處,又被退回說查無此人?
只好自找水電師傅在自家浴室,打掉天花板看,
結果是樓上熱水管及冷水管彎管處有破裂,
都已拍照存證,修理加上修壁癌(靠浴室牆面已有避癌,熱水管破裂導致)
還要開調解會,我想對方也不會來,我一定會去,請教如果我去法院寫狀紙提告,
因為我沒有請專門的防水技術或土木工會來看,這樣子我的證據有效嗎?感謝大大
2020-10-19 19:03 發佈
pinksally wrote:
我這個是套房,因此浴...(恕刪)

要搞很久...
如果對方不住裡面...更慘
mask0704 wrote:
要搞很久...如果對(恕刪)

遇到不善良的人,心裡很怨懟
pinksally wrote:
遇到不善良的人,心裡很怨懟


你要找的人是屋主..而不是租客..

不行就告屋主吧
黑羽斷翼 wrote:
你要找的人是屋主..(恕刪)

我就是找屋主,他以無此人拒收存證,我也不是請土木協會或防水協會,
就是水電師傅,要花幾萬塊,如果樓上處理就很簡單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2 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
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
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第 6 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
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拿這兩條給管委會
請管委會協助找到所有權人(屋主)進行修繕協調
其餘後續動作可參考此篇進行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0544
pinksally wrote:
我這個是套房,因此浴(恕刪)

房子的所有權人是誰, 你都不知道, 你要告誰?

所以不要自己去跟他私了.

你要先去跟 大樓管委會 反應, 和他們商討, 問問看有什麼辦法可以用.

之前我這邊有漏水, 都嘛是 大樓管理員 來跟我講的..


大樓內所有的工程狀況, , 全都要先讓 大樓管委會 知道,

動工, 要先向他們報備... .
過來人

提告下去即可(房屋持有人)
但對方理不理你就是另一回事..

法院或調解判決下來
你勝訴對方也不一定改善

老家樓上告贏對方一樣不理
但新家說要提告對方收到信立馬處理
pinksally wrote:
我就是找屋主,他以無此人拒收存證,我也不是請土木協會或防水協會,
就是水電師傅,要花幾萬塊,如果樓上處理就很簡單


直接找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三次不到就直接提民事求償

去了區公所就會有人教你程序怎麼走

pinksally wrote:
我這個是套房,因此浴(恕刪)


找專業第三方鑑定確定責任可歸責於對方,寄存證信函意思表示限期改善,逾期逕為改善,收集相關事證:鑑定報告\鑑定收據\修繕收據保\其他損害賠償(視樓主如何舉證),走調解
,未成最後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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