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廳陽台間的牆打除部份,拿不到裝修許可

又要來請教大家,有關裝修許可~
我家的老房翻 修, 客廳和前陽台間,右側有一小片牆,165公分寬,牆旁是落地門,老房是從前陽台入口,舊式那種。
我想把落地門拓寬,就需縮減那片牆,要打除牆90公分,但設計師問了建築師,說這樣無法申請裝修許可 (我家在台北市,是7樓電梯公寓,需申請),他說牆打90公分雖不影響承重,但算外牆,因陽台不屬室內,若我一定要做,需取得全棟戶數同意書,但這挺困難...
我們這棟共14戶,沒有管委會那種,有一戶特別番...之前為了換新電梯不肯出錢,鬧到去戶政事務所調解,要他簽同意怕是渺茫,不知大家有沒知道其他方法?
拓寬是因客廳採光很不好,想增加採光,也覺得大片落地好好看~
另外,這片牆上原有冷氣口,要糊起來 (因改裝分離冷氣),在陽台那面的磁磚要拆換,設計師說這樣可以。
但都是同片牆,若以外牆變更就要全棟同意這原則,不能拆除部份牆,卻能拆磁磚、糊冷氣口?變更定義是什麼呢?
懇請大家提供方法,實在很想加寬落地門啊...
2020-09-12 10:30 發佈
裝修許可就是法規~既然去申請了就是要照規範走............別無他法~請想其他替代方案吧...

PS:我前年也在沙崙作了一間老屋翻修~和你差不多的案例~最後是我自己去和樓下住戶協調~油漆的時候順便把漏下鄰居的公設廳間也免費刷一次~清潔的時候也作了全棟梯間清潔~只能說想辦法和鄰居溝通看看吧~
Peace 3040 wrote:
但都是同片牆,若以外牆變更就要全棟同意這原則,不能拆除部份牆,卻能拆磁磚、糊冷氣口?變更定義是什麼呢?

跟原本的尺寸不同 就是變更了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嚴格來說 除非磁磚是因破損 以相同樣式修補
否則拆換磁磚,補填冷氣預留口 這些動作案規定,都需要取得同意書
Peace 3040 wrote:
又要來請教大家,有關...(恕刪)

別住戶「番」,同意。
你要施作法規所禁之事,那是?
Peace 3040 wrote:
又要來請教大家,有關裝修許可~
我家的老房翻 修, 客廳和前陽台間,右側有一小片牆,165公分寬,牆旁是落地門,老房是從前陽台入口,舊式那種。
我想把落地門拓寬,就需縮減那片牆,要打除牆90公分,但設計師問了建築師,說這樣無法申請裝修許可 (我家在台北市,是7樓電梯公寓,需申請),他說牆打90公分雖不影響承重,但算外牆,因陽台不屬室內,若我一定要做,需取得全棟戶數同意書,但這挺困難...
我們這棟共14戶,沒有管委會那種,有一戶特別番...之前為了換新電梯不肯出錢,鬧到去戶政事務所調解,要他簽同意怕是渺茫,不知大家有沒知道其他方法?
拓寬是因客廳採光很不好,想增加採光,也覺得大片落地好好看~
另外,這片牆上原有冷氣口,要糊起來 (因改裝分離冷氣),在陽台那面的磁磚要拆換,設計師說這樣可以。
但都是同片牆,若以外牆變更就要全棟同意這原則,不能拆除部份牆,卻能拆磁磚、糊冷氣口?變更定義是什麼呢?
懇請大家提供方法,實在很想加寬落地門啊...


你有想過你要打的位置是不是主結構牆嗎??

你打掉是幹掉結構牆..會影響結構安全

旦補冷氣口和磁磚並不會影響結構安全

二者天差地遠吧...

說真的..你想是你想..

是我..我也不會給你同意書

我沒事拿我的命和你賭作什麼
hillside wrote:
別住戶「番」,同意。(恕刪)

很謝謝您撥空回覆! 不過, 您應該沒看清楚我的內文, 設計師已問過建築師, 這片牆不影響承重(即安全), 拆當然要以不影響安全為前提(正確來說是拆一部分), 我自己要住裡面, 當然不想被地震給埋了, 這點常識與公共道德是有的.
設計師說可以拆換磁磚, 可以糊冷氣口, 這些不須全棟同意, 但唯有拆一部分牆, 這也可以做 (如上所說, 已問過不影響安全), 但這個就要全棟同意.
因此, 我對外牆變更的定義有疑惑, 在外牆上"化妝", 不管是 "削骨", "拉皮", 還是只簡單 "抹抹粉" , 想求教有專業及有經驗的人, 法規是全禁? 還是有條件禁? 上來尋求大家的經驗分享, 或建議, 不是mobile 01 的精神嗎? 怎滴感到有暗箭...
黑羽斷翼 wrote:
你有想過你要打的位置是不是主結構牆嗎??

你打掉是幹掉結構牆..會影響結構安全

旦補冷氣口和磁磚並不會影響結構安全

二者天差地遠吧...


很謝謝您的提醒! 有的, 建築師已說, 這片牆打除一部分並不影響安全.
只是我還需拿到全棟同意, 對沒有管委會的公寓, 有其難度 .
拿同意前提是, 這個拆除是合法規的事 (得以變更情形下), 但還另須全棟同意, 如果不合法規, 也就沒有第二步的同意可言了...
並不是要全棟同意我去做非法/不安全的事.
話說, 這棟老公寓, 7層樓共12戶 (不含一樓), 有10戶都做了陽台外推, 家家現在都看不到陽台了, 倒是只剩我家及樓上兩戶沒做, 當年 (35年前) 法規還不成熟, 若要說安全, 還好這陽台內牆不影響安全, 不然現在應該換我來擔心了...
Peace 3040 wrote:
我對外牆變更的定義有疑惑

申請室裝時,工務局很單純的看原始使照圖,使照圖上有牆,你現場的物件就是要有牆,而使照上的圖並不會標示該牆是用磁磚或油漆裝修。

而牆面開孔在使照圖上會註明,你可以補起來但不能加大一定的比例,例如原開孔是窗戶1米X1米,你加大到1米2X1米2,也許還看不太出來,但你是加大到1米5X1米5,就太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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