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風浮雲 wrote:把它弄壞到鎖不回去。 違法..被告就恭喜你Kang-Wei Tzou wrote:跟建商盧啊!或是這社區群組上問看看有沒有共同狀況的住戶,一起跟管委會反應,讓主委跟建商喬,最後一招就是訴諸消保官。 花掉的時間成本會遠大於那支水龍頭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