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各位鄉民,住宅修繕期間10-11月,因裝潢清理廢棄家具時有多次表明,雙人床不需要丟還要用,但是當天回住家檢查時發現已被統包請的粗工直接丟棄,我發現當下有馬上電話給統包確認這個事情,被告知說可以撿回來但是已壞掉不能使用,當下有說賠我們一張,可是到後面還是不打算賠。
2⃣再來是我的抽油煙機因為一開始沒有在裝潢合同內,拆下後統包在沒有告知業主同意下,把抽油煙機直接帶走,後面也有跟他反應,統包卻說不是故意以為是垃圾一起清運等藉口,不願意賠償。
3⃣請問以上是否可以提告統包刑事侵佔或盜竊罪呢?感恩各路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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