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四十年的老公寓(五層)
我住三樓,多年前天花板就有開始滲漏的狀況
通常是連續下雨好幾天之後,天花板會從角落的地方開始濕
濕的狀況向內延伸
最後油漆撐不住水的重量,向下滴水
雨停了之後滴水就會停止
之前曾找過四樓處理,對方找了抓漏師傅處理之後,漏水狀況依舊
(1,7000元,四樓出9,000元、三樓出8,000元)
這次我們就直接自己找了抓漏師傅
判定是因為當初蓋房子時先後灌漿的牆面,地板有交接縫
因牆面久雨吸水後,交接縫成為水路造成漏水
加上四樓後面轉角洗石牆龜裂至三樓天花板
雖補了矽利康,但僅能阻擋表面水,連續雨後水泥結構吸水吸足後,仍難阻擋漏水狀況發生
建議從四樓牆面三尺高度往三樓噴刷完結滲透結構體內無色無膜下雨不吸水材料Rainseal耐濕
前言說完,進入主文
在了解問題及處理方法後
與四樓屋主溝通,希望能各出一半費用解決問題
四樓屋主說外牆是全棟住戶共同所有
要我與五樓溝通,五樓一起噴防水材料,不然治標不治本
我表明立場希望由四樓出面跟五樓說明,我是三樓跟五樓講立場不太正確
四樓屋主說:要出錢可以,那我要保證未來不再漏水,並簽切結
他沒必要主動向五樓說明一起做防水工程,反正他家也沒漏水
我家漏水是我家的事,質疑我觀念不正確,要告上法院也可
請問各位有經驗人士
我家漏水找樓上一起處理,是否我觀念不對?
以此狀況責任歸屬應該如何劃分?後續我應該如何處理為佳?
防水師傅的建議工法是否可以解決問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