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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氣宅男 wrote:
請教一下:
小弟家住三民區,最近得知今年應該會實施汙水管線工程的施工。因前屋主後方一樓有增建為廁所,依規定要拆除,但住在苓雅區的親戚建議讓拆除大隊來拆,可減少自行拆除的一筆費用,且拆除時需有人在家才能拆。
但經我測量及查詢相關資料後,增建只需拆除40公分即可,如此一來馬桶可順利保留,但讓拆除大隊來是會拆除整個違建,還是會拆到讓水利局可以施工的範圍(40公分)即可?先謝謝大家了。(恕刪)
如果整排都有違建
等政府那正式通知汙水管線工程的施工和應拆除的區域範圍後
在依工程的要求和鄰居一起拆就好
一般汙水管線工程的施工通知來了
也會有相關的廠商來包相關的工作
如果鄰居那可以談
一起包出去是比較簡單也比較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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