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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住戶漏水(問題有點多)已解決

5/9號更新
我進調解了,內容在41樓
結論是以下所有的責任跟費用都是管委會的!


—————————————————————
我們大樓最頂樓住戶向總幹事反應漏水
總幹事要幫他處理
但他不確定漏水原因
於是他第一步先找頂樓幫我們做防水的廠商
先看看是不是防水沒做好導致漏水
但是廠商說這是有保固的,並表達
1.只能我幫你做檢定,你找別人開挖我就不保固了
2.開挖後發現是我防水沒做好,我就不收費
3.開挖後發現是住戶水管漏水,我就要收費

於是總幹事就答應了
而挖開防水後,發現是我家水管漏水
於是總幹事告知我
1.水管漏水的部份是是水表後
2.漏水原因應該是管線老舊(20年)或地震等因素
3.所以你要付水管維修的費用
4.還要付防水開挖+後續回復原狀的費用

問題
1.我漏水的部份是埋在防水裡,還需要開挖才能找到我的漏水點,那這個區域算是“個人無能力維修公共區域”,還是“只要是水表後就得算私人維修區域”嗎?
另外,確定歸類後,我需要付何種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3補充)我是有看到一篇提及,要分公私領域。
他的論點:
1.這條水管尚未進入私人的樓板 都是公共管路
2.你家的天花板是別人家的主權 頂樓的天花板是公共空間,所以只用水表前後分辨私人的責任是錯誤的想法。
因此我才想先確認此說法的正確性,如果此說法是被法院採用,那我後續根本不需要再提問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防水廠商做檢測,挖的範圍很大,金額要過6萬,我提出當廠商發現漏水點後,後續為了檢測多開挖的面積也要算我的嗎?但管委會一致覺得這是廠商的專業,本來就需要這麼大的範圍才能檢測的出來,所以我得全部吸收。
總幹事也說本來就是要找有沒有其他漏水點,要是有其他人也有漏水,那就是跟其他人一起分攤費用。
請問這樣合理嗎?
3.我覺得這件事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作業,我無法接受,管委會認為這本來就沒辦法事先找到漏水住戶,只能透過挖開防水後才能確認,所以我只能全盤接受。
難道就只能他們說什麼是什麼嗎?

其實還有一些問題,但我想先了解這3個問題
希望各位大大幫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3補充
我想再提供細節,讓願意提供想法的大大更好發文
1.住戶最高到13樓,再往上2層是頂樓公共陽台,防水做在頂樓公共陽台
2.我住在8樓
3.13樓住戶人很好,沒有跟我求償
4.整棟大樓住戶約200戶
5.防水開挖沒有全程錄影,只有找到我的水管漏水,錄了是我水管漏水的畫面。
拍照也是施工前一兩個區塊,跟後面所有面積的照片,還有恢復原狀後的照片。
__________________
2019-04-12 11:41 發佈
拆橋哥 wrote:
我們大樓最頂樓住戶...(恕刪)


1.大樓頂樓空間有無約定專用 是否給管理委員會管理 維修

基本上你們有總幹事 表示是一個正常的社區

應該都是由管委會負責管理和維修

請自己向主管機關確認

2.水管線 是你的 你出 這沒問題

爭點在於 頂樓是怎麼約定的

可以去各縣市主管機關 建管處 申請調處 爭議!!

ps:要是隨隨便便有在管理有繳管理費的的社區 找人挖個洞 就要你負責 那誰吞得下去@@
4.還要付防水開挖+後續回復原狀的費用 -->這條應就不合理..

因為你家漏水..可以由你家天花版維修啊..不需開挖..
只要超出你家範圍的管線,就屬管委會的事囉..


拆橋哥 wrote:
我們大樓最頂樓住戶...(恕刪)


水表後漏水,應該水費會增加.當初無需開挖,改明管就好.
拆橋哥 wrote:
我們大樓最頂樓住戶向總幹事反應漏水
總幹事要幫他處理
但他不確定漏水原因
於是他第一步先找頂樓幫我們做防水的廠商
先看看是不是防水沒做好導致漏水
但是廠商說這是有保固的,並表達
1.只能我幫你做檢定,你找別人開挖我就不保固了
2.開挖後發現是我防水沒做好,我就不收費
3.開挖後發現是住戶水管漏水,我就要收費

於是總幹事就答應了
而挖開防水後,發現是我家水管漏水
於是總幹事告知我
1.水管漏水的部份是是水表後
2.漏水原因應該是管線老舊(20年)或地震等因素
3.所以你要付水管維修的費用
4.還要付防水開挖+後續回復原狀的費用

問題
1.我漏水的部份是埋在防水裡,還需要開挖才能找到我的漏水點,那這個區域算是“個人無能力維修公共區域”,還是“只要是水表後就得算私人維修區域”嗎?
另外,確定歸類後,我需要付何種責任?

2.防水廠商做檢測,挖的範圍很大,金額要過6萬,我提出當廠商發現漏水點後,後續為了檢測多開挖的面積也要算我的嗎?但管委會一致覺得這是廠商的專業,本來就需要這麼大的範圍才能檢測的出來,所以我得全部吸收。
總幹事也說本來就是要找有沒有其他漏水點,要是有其他人也有漏水,那就是跟其他人一起分攤費用。
請問這樣合理嗎?
3.我覺得這件事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作業,我無法接受,管委會認為這本來就沒辦法事先找到漏水住戶,只能透過挖開防水後才能確認,所以我只能全盤接受。
難道就只能他們說什麼是什麼嗎?

其實還有一些問題,但我想先了解這3個問題
希望各位大大幫忙..(恕刪)


我認為合理。。你要付水管修繕和開挖的費用

舉的例

你住4樓

3樓跟你說天花板漏水

那討論後從4樓開挖修理

結果挖下去後。。發現漏水的是2樓的水管

當你們和2樓反應。。

2樓說。。我只願意付修水管的500元

你開挖的所有費用和我無關


你是4樓。。你會認為2樓的要求合情合理嗎?


誰家漏水。。誰就該負擔修繕的責任

公共區域因住戶個人問題而產生的修繕

本來也是個人要自行去負擔修繕費用

怎麼可能千錯萬錯。。永遠都是別人的錯

如果是公用的部位非人為而產生的修繕問題

才是由管委會去負擔維修責任

區分好責任點

而不是只要不是我家。。永遠都和我無關
你們總幹事不用經過你同意 就可以決定誰出錢嗎?

你事先不知道如果責任在你? 所有花費都要你出嗎?

如果是住戶管線漏水 不是應該先將水關掉 測試看看是否跟自己的管線有關?
如果確定的話 那應該朝最便宜的方式先處理 如果由你家往上檢查 價錢比較便宜 當然會選擇便宜的做法

這最大的錯誤是選擇錯誤的偵測方向

防水漏水? 或 管線漏水?
要是我也先選擇測試管線漏水的部分
測試好 確認是管線漏水 用最便宜經費修好
如果不是自己的管線 是其他家的管線怎麼辦? (我是不清楚有沒有可能其他家管線漏水是否有可能源頭太上面 導致較高層一起漏水)
那總幹事可以直接要其他家強制付錢嗎?
個人覺得廠商對應是管委會,本筆款項應由管委會支付給廠商。
後續再來看管委會跟住戶如何分攤,
如果管委會有事先說明,你也同意那當然由你這邊支付,
若管委會沒有事先說明,那就是來談比例問題,
現在有紅外線的方式可以探查漏水源頭與狀況,
費用也比開挖低,為何管委會沒有通過多家廠商比價比較後直接選擇現在的公司進行開挖??
這是你可以立腳跟管委會討論如何分攤比例的方法。
Yaude Huang wrote:
你們總幹事不用經過你...(恕刪)

我也有提過這個方案
但總幹事認為我們住戶很多,不可能檢查的出來是誰
另外也有別的主委跳出來說,他家之前漏水,檢查了2個禮拜都檢查不出來,怎麼可能用這種方法檢查的出來是誰…
然後話題就沒有交集了
Yaude Huang wrote:
你們總幹事不用經過你...(恕刪)


其實我也有想過這個問題
因為怎樣都不是總幹事花錢
他當然用最省事的方法去做
反正最後是誰漏水,就是誰倒楣的概念

另外
我知道我需要出多少錢的時候
已經是什麼都修復完畢
直接給我報價單時我才知道近7萬
1234512345
重整重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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