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是台北市老舊公寓,共4層樓跟頂樓5樓加蓋。本身是2、3樓,2樓自住3樓出租。
狀況是這樣的,前陣子4樓(含頂樓5樓加蓋)出售換了新屋主,目前正在重新裝修,5樓頂樓加蓋要改成2間套房。
之前有跟舊屋主交代,出售後如果新屋主頂樓要重新裝修請留通道,留通道是為了1.逃生通道2.抄水錶。以前都是麻煩隔壁棟的阿伯幫忙抄的。前2天上去頂樓看,知道屋主要改成2間套房,但沒有要留通道的樣子,後來跟設計師確認過他們是有收到舊屋主的訊息,但不理會。直接跟他們要求留通道,今天也收到拒絕的回應。
下午老爸打去建管處,得到的回覆是84年以前的頂樓加蓋是合法的,重新裝修許可,可申請可不申請。留通道的問題他是建議我們自己去訴訟有關侵佔的部分。最後是轉至1999立案。我們並不是要他拆掉頂樓加蓋,只是希望他們在重新裝修時能留通道。
想請教了解這方面的先進,有沒有其他的建議。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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