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開咖啡店所以跟房東簽約兩年 (兩年內不可以漲租金)才正式簽了一天 第二天聽仲介說屋主同時打算賣打電話求證屋主 他支支吾吾說對我說我都把身上的錢拿來投資了你這樣我很沒保障我都正準備要裝潢了萬一到時兩年後新屋主不租我了 我投資的裝潢設備怎麼辦他說不會影響到我 跟我沒關係新屋主照道理不會不租我的然後又說他記錯了是其它兩家店面他要賣不是我這家我已經付兩個月的押金了我需要跟屋主怎麼談才可以保障我的權益?如果談不攏 我需要付多少的毀約金呢?希望高人指點謝謝
因為屋主感覺不缺資金 有其它房產 是學校的校長跟董事 說希望幫年輕人創業 所以有砍一點點房租 我對台灣市場不熟悉加上我太輕易聽信房仲的說辭導致犯了這個錯誤 是我考慮不周 人間飛雀 wrote:怪怪…那就算沒賣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