惱人的問題,在外生活工作遇到租屋電費,
台電目前的收取整棟建築物的總電費實是在好高,
目前電業法對於整棟建築物申請多顆電錶的規範規則,發生了一個現象就是,要多顆官方電錶安裝申請大數量方式以降低總電費的方法又有限制,
很慘,租屋電費的消費增大!
請問一下,目前地球上,有沒有科學家的發現或發明或創新,能提供人類便宜又好用的電力(同時它也不會有環境汙染的潛在問題)?
PS.
(1)
收集到的目前「崔媽媽基金會」提供租屋電費的2個位置:
https://www.tmm.org.tw/contents/m_cont?id=81
https://www.tmm.org.tw/contents/m_cont?id=28
(2)
收集到的目前「國立海洋大學」提供租屋電費的2個位置:
http://www.stu.ntou.edu.tw/sd/Page_Show.asp?Page_ID=24138
則台灣所有的租屋族租客自己住宿的套房雅房,
當每2個月固定週期,租客收取到台電公司寄出來的繳費通知單,租客就拿著台電電費通知單,自己繳交自己居住住宿的套房或雅芳房間的台電電費,就沒有房東的問題了!!!
平均值的經驗,大概99%套房雅房租客每2個月使用的總電度也應該永遠都是第一段電度的電費計價,不會到第5段電度的計價單位,
對台灣所有租客非常極大的幫助。
台電公司網站上公佈的電價表,其每度電電價是不同的,依據電度總量使用電度分成5段,每段電度的計價不同,電價表說明,用電度越多則每度電要繳交的電價計價就越高,這種不同的計價方式,就像我們家庭裡,每年5月份的綜合所得稅分成5段收費或是家庭裡遇到的遺產稅分成4段一樣的繳費精神,就是有點「懲罰性與道德性」的繳費精神,一棟建築物如果安裝的台電電錶數目越多,每個電錶就越能極大的分散平均使用的電度數目,這樣,租客住宿的房間用電總量就越能夠是只有在第一段的電度做繳費,台電電價表第一段的電度計價就是最便宜的那一段,這真的幫助台灣所有的租客。
台電電錶與電費相關問題 wrote:
如果台電電業法真的...(恕刪)
如果是合法有獨立門牌的套房當然可以申請,不能申請的都是不合法的隔間套房,這有什麼好解套的。
要解套,就先去申請合法分區隔間,看是要申請裝修或是建照許可,那就有獨立門牌,就可以申請獨立電錶。
話說樓主你已經是個職業房東,這種電錶申請問題,你來01洗板也沒用吧!
電費帳單用電情況大約4000度到5000度
(合法建築物並且有使用執照,建築師的建物藍晒圖與相關的水電正式圖都已經提供也保證每層樓內的房間是滿足這個設戶條件,台電公司櫃檯人員請示上級主官管對於住宅類裡排第3個的設戶條件,他們還是保持一直不願意執行這個條件來安裝台電官方的電錶!!)
PS.
臺灣電力公司營業規則的網址: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100050007900-0900403
臺灣電力公司營業規則
第五節 設戶標準
第十六條
用電場所以建築物或構築範圍為單位,作為設戶標準,同一場所同一種類用電應按一戶供電,並按下列原則辦理。
一、住宅
(一)連棟式建築,如各棟屋內配線分開,得按棟設戶。
(二)層樓式建築,如各層屋內配線分開,得按層設戶。
(三)同一層樓內如用電場所之屋內配線分開,得分別設戶。
(四)附屬之車庫、倉庫等應合併住宅作為一戶。
二、商業辦公大樓
(一)整棟大樓同屬一單位用電應作為一戶辦理。
(二)整棟大樓非屬同一所有人或用電單位時,得按層設戶。
(三)同一層樓內如用電場所以固定牆壁相互隔絕,屋內配線分開,且
非屬同一所有人或用電單位時,得分別設戶。
三、公共設施
中央系統冷氣機、電梯、抽排水機、樓梯間走廊照明等公共設施用電得合併按一戶供電。
四、集中攤位式公共市(商)場
(一)集中攤位式市(商)場得按層設戶。
(二)同一層樓內用電場所以固定牆壁相互區隔或有公共走道為界,且屋內配線分開、供電技術無困難、非屬同一所有人或用電單位時,得按攤位或按區分別設戶。
五、工廠
同一廠區範圍內用電應作為一戶,惟不屬附帶電燈之宿舍、食堂、福利社、門市部、廣告燈等得另設一戶。
六、機關學校營區
如構築範圍遼闊按一戶供電確有困難者,得另協商辦理。
七、裝設儲冷式中央空調系統用戶,其儲冷式中央空調系統用電,得單獨設戶供電。
申請人為證明非屬本條各款所稱之同一所有人或用電單位時,應主動提示產權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台電電錶與電費相關問題 wrote:
(合法建築物並且有使用執照,建築師的建物藍晒圖與相關的水電正式圖都已經提供也保證每層樓內的房間是滿足這個設戶條件,台電公司櫃檯人員請示上級主官管對於住宅類裡排第3個的設戶條件,他們還是保持一直不願意執行這個條件來安裝台電官方的電錶!!)(恕刪)
依法是可以的..我不是號小..依法是可以分戶的
旦裝潢要申請合法..旦符合所有的安全規範後
加上建築師簽名..申請..合法..裝潢..
先合法變更建築的戶數後..台電會讓你每戶申請電錶
只要你申請的過..台電就讓你申請..
問題是..沒有房東會去申請這個東西
自找麻煩..切開後..以後想合回來又要在來一次
還有..切開後有個問題..
算了..有機會你買間房子走一次流程就知道為什麼沒人作這動作了
不是台電不願意..而是你法規只看你想看的
對了..你現在看的那條
(三)同一層樓內如用電場所之屋內配線分開,得分別設戶。
這是指像社區大樓..一層有幾戶或幾十戶的情況下
每戶都是單獨一個個體..有獨立的出入口(問題大多在這)..這個情況之下
才是這一條法規的規定..
獨立出入口不是獨立的房間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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