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工作的關係,在台北跟朋友一起租了一層公寓
先說環境、房東都人很好,相處沒什麼問題
最近發生了一件事
因為冬天到了,熱水澡通常水溫會比較高一些
但最近時常洗一洗熱水器就當機(大概洗5分鐘)
跟房東反應之後,房東請水電來看
結果只說因為安裝位置(室外)問題,熱水器散熱不夠快會秀逗
所以才會洗一洗沒熱水
跟室友討論,室友的回應讓我有點傻眼
說什麼那就夥不要開太大
先生,那個火已經是最小、水已經是室溫了好嗎?
再冷一點根本就無法洗澡
請問這種情況下,會繼續要求房東處理熱水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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