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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指點~ 居家旁的土地被倒事業廢棄物!

事情是這樣子的
小弟家在郊區,附近的土地是我們家的。
前幾天台電發包的道路工程實施道路灌漿填溝作業,
施工廠商叫來很多預拌混凝土車(水泥車)灌漿回填。
當預拌混凝土車灌完水泥之後,
就在我們家附近我們的土地上排剩餘的水泥漿沙,順道清洗水泥斗!
造成我們的土地沾染水泥漿沙、碎石!
雖然他們排放的水泥砂石不會說非常多,但是明顯已經污染私人土地!
而且不止一台車在排放。

我們有出面警告叫他們不要亂排水泥砂石,
他們一看到我們出現警告馬上就把預拌混凝土車開走,
跑到不遠處繼續洗車斗,那邊仍然是我們的土地。
我們在跑過去警告,他們也差不多洗完了;留下地上的水泥砂。
警告一次、兩次、三次...
後來我們打電話到台電承辦單位檢舉;也向環保局檢舉。

隔天,台電承辦單位有過來看,水泥車廠商也有到場看。
並且開始跟我們協調,我也告知待會環保局的人會來。

水泥車廠商一聽到環保局的人會來......
就請求我們說:不要向環保局檢舉他們! 給他們一個機會!
等等環保局的人來的時候就說已經跟我們達成協議!
說他們水泥業的廠商會清理乾淨。

水泥廠商說:有些地方因為高低差,無法下去清理,也不便清理~
但是他們答應我們 → 會給我們補償! 意思是要私了解決!!
在路面上明顯的水泥砂石他們現場有做一小部份的清理。

水泥廠商看起來很有誠意 → 說了好幾次要補償我們。 (我有錄音)
他們也有提到說:你們都有照片證據,他們不會不處理!



環保局的人來了,接受我們的提議 → 說水泥業者會處理乾淨,請他們不要開罰!
環保局的人也說OK~

前天晚上打過去,水泥業者回應,說要跟他們老闆討論一下該怎麼補償我們;
要我們隔天再打電話過去,我昨晚上打手機過去一直沒有人接。
水泥業者到現在都還沒有給後續的答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很忙?

家人認為他們會事後不理! 要我直接跟他們翻牌!逼他們立即處理!

但是我覺得一天沒聯絡到,並不代表他們不處理或補償。
剛好現在又恰逢假日! 可能又會拖到禮拜一了...
加上這兩天天氣不穩定,這個時機點很尷尬、敏感。


在此我想請教各位 (有此類經驗的大大)
他們在非特定場所排放、清洗水泥砂石,這算是一般事業廢棄物,沒錯吧? (建築廢棄物)
(他們也知道環保局的人看到一定會開罰)

家人覺得這幾天天氣很不穩定,這兩天有下點小雨~
家人臆測水泥業者想拖時間利用下雨雨水來沖刷掉證據!

不過他們正在沖洗水泥車斗時,我有拍照存證,也有錄影!
也有拍到好幾台水泥車正在排放水泥砂的車號。
排放地點也有拍照!
也在他們過來協調的時候,也有錄影錄音。

這樣他們可以避責、敢事後不理嗎?




我有查到相關公司、企業,若遭罰,會有不良的環保紀錄。

相關罰則
第五十二條(罰則)

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
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五項、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九條
規定或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二項所定管理辦法者,處
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
,按次處罰。

2018-10-06 3:38 發佈

x1166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的小弟...(恕刪)

直接請環保局開罰處理,你就不用擔心了。

隨風浮雲 wrote:
直接請環保局開罰處理,你就不用擔心了。

謝謝大大熱心抽空回應~
因為當時施工的業者他們有說:
若遭罰他們就能就繳罰款,來解決。
(意思暗示他們罰錢了事,可能無法清理!)

但是我查法規得知
他們不但要罰錢,也要清理。
這點不知道他們是不清楚,還是在唬爛我們?!

如果事後他們不處理,還可以檢舉他們嗎?
優越感是腐化人心的鴉片, 存在感是墮落人性的毒藥。 尊重不同立場的發言, 理解不同觀念的思維。
PO爆社
給蘋果
給環保局
拍照存證
提告恢復原狀
x1166 wrote:
謝謝大大熱心抽空回應...(恕刪)

放心,事業廢棄物有刑法,只要有處罰對象,檢察官會幫你處理。
這叫事業廢棄物??環保局也只會開他們汙染路面殺咪碗糕的而已拉
flyriddle wrote:
這叫事業廢棄物??環保局也只會開他們汙染路面殺咪碗糕的而已拉

感謝大大回應
1.他不是汙染路面。(我第一篇文章有提到他是倒在我的土地上)
2.即使是汙染路面也是屬於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網頁上有相關條文)
3.水泥砂是屬於事業廢棄物的一種。

大大腦袋的資訊可能要更新一下喔
優越感是腐化人心的鴉片, 存在感是墮落人性的毒藥。 尊重不同立場的發言, 理解不同觀念的思維。
我想問一下樓主 為什麼到處都是你的地!(來亂的 啊哈啊哈哈哈)
不要想貪心又沒耐心等。

貪心要錢就慢慢等,我看你一開始環保局來你就縮了,注定被吃死死了。

嵐夜 wrote:
不要想貪心又沒耐心等。
貪心要錢就慢慢等,我看你一開始環保局來你就縮了,注定被吃死死了。

大大發文偏頗也沒針對我的問題~
我沒有主動要他們賠償或求償,我是要貪什麼?
我要貪的話,我一開始就勒索他們就好了!
他們說拜託我們給他們個機會,他們會負責到底!
昨天一直連絡不到,我想知道他們會不會刻意拖、閃?
以及事後(這幾天)是否可以再請環保局的人來?


我們又不是排放、傾倒事業廢棄物的廠商?
我請教你我是要縮什麼?
(整片路段涉及私人土地範圍我全程都有錄音錄影)

我搞不懂您回文的意思是在哪裡?
還是現在違法無罪? 反應的人沒道理?
這社會還真怪?!
優越感是腐化人心的鴉片, 存在感是墮落人性的毒藥。 尊重不同立場的發言, 理解不同觀念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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