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棟屋況是3樓矮房,我家只有1樓已經漏水半年多,樓上2、3樓五年多來都沒人居住,一年前被投資客買了以後沒見過人也沒有裝潢也不出租。等了大半年還是不見屋主所以請代書查詢2、3樓屋籍資料。代書說因為個資法只能給我 林XX 跟 當時的登記的住址。登記的住址不是房屋本身的住址所以有一些線索但因為跨區所以沒辦法找里長處理。請問有辦法用住址查詢電話還是我應該如何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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