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將問題提報給管委會,
但停車的問題依然不見有任何改善!
上回發表的內文簡單來講就是社區轎車車位不足,
在某一屆的時候,管委會決議將公用車位出租給社區住戶,
但後續卻發生多次我家的轎車車位擅自被管委會借用給他人停用,
導致屋主回到家卻無車位可停、或是必須被迫停在屋主出租給別人的車位。
今日我向友人提出這件事情,
友人則向我表示:妳只是屋主的女朋友,管委會怎麼會理妳?
想請問各位:
我住在這個社區,但我只是屋主的女朋友,而車位是男友買的,
男友車位多次被佔用,卻都不敢坑聲,
要不就是回到家發現車位被佔用,就只會在我耳邊罵說為什麼又有人佔用他車位?
難道就一定要屋主講了,管委會才會理我嗎?
難道是一定要是屋主講,管委會才會理我們住戶嗎?
我覺得還蠻奇怪的,我住在這邊、是這邊的住戶,我有繳納管理費,為什麼我沒有權發言?
是我友人的問題還是我的問題?還是管委會擺明就想擺爛不想管?
請各位大人們給小的解惑,真的是被管委會氣到一個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