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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荷氏打擾住家安寧

我家二樓開了一間麥荷氏,
疑似是老人直銷,
他們營業時間樓下鐵門都不關,
後來有次下班發現樓上大門有被敲過的痕跡,
一開始好聲好氣跟他們說,他們說會反映給總公司,
但一直沒改善,
後來兇一點跟他們說,
他們才派人去一樓管制,
但過兩三天又當作沒事一樣,
門一樣常常不關,
推說人手不足.....
人手不足就可以犧牲其他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嗎?
現在出門上班都會擔心家裡面會不會遭小偷,
請問各位大大這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嗎?
住宅二樓可以商業使用嗎?
2018-08-06 21: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麥荷氏 住家

mosster wrote:
我家二樓開了一間麥荷氏,
疑似是老人直銷,
他們營業時間樓下鐵門都不關,
後來有次下班發現樓上大門有被敲過的痕跡,
一開始好聲好氣跟他們說,他們說會反映給總公司,
但一直沒改善,
後來兇一點跟他們說,
他們才派人去一樓管制,
但過兩三天又當作沒事一樣,
門一樣常常不關,
推說人手不足.....
人手不足就可以犧牲其他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嗎?
現在出門上班都會擔心家裡面會不會遭小偷,
請問各位大大這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嗎?
住宅二樓可以商業使用嗎?(恕刪)


有社區管委會嗎?
沒有...
那...門沒關..無解
法律不會介入也不會理你
你們自己想辦法去解決
大大請問一下,
我們是舊公寓沒有管委會,
那住戶連署有用嗎?

mosster wrote:
大大請問一下,
我們是舊公寓沒有管委會,
那住戶連署有用嗎?.(恕刪)


如果那天住戶連署要求你們不能住那...

你會認同他們有效嗎?




不然換的方式..你們認為該關門





旦改天有住戶連署要求你們門永遠不能關

你又會認同他嗎?





您的言論感覺非常偏激,
就我的認知,
法律是用於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如果多數人侵犯到某人的基本人權,
當然是無效,
但若某人侵犯到多數人的權利或生命財產安全,
是否有方法可以抵制?
我的問題是連署是否能等同管委會決議的效力,
而不是連署就可以為所欲為,
但還是謝謝您的回覆。

mosster wrote:
您的言論感覺非常偏激,
就我的認知,
法律是用於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如果多數人侵犯到某人的基本人權,
當然是無效,
但若某人侵犯到多數人的權利或生命財產安全,
是否有方法可以抵制?
我的問題是連署是否能等同管委會決議的效力,
而不是連署就可以為所欲為,
但還是謝謝您的回覆。(恕刪)



你的回文...讓人感覺...
一樣是連署..只要危害到你的權益..就該是個錯誤?
旦一樣是連署..只要保障到你的權益..就是個對的事?
那...對你而言到底什麼才是正確??法律要配合你才叫法律嗎?
其實..你想用一個連署來限制其他人的自由和權利...
你的想法就是想用連署就來為所欲為?不是嗎?
只是我的答案沒辦法附和你的要求...
你可以從頭在看一次你的問題和我的回應
我的回應你一定沒辦法接受
才會指我偏激

旦我說的事..不正是你們想對人家作的事嗎?



是他影響到整棟大樓的居住安全,
我有影響到他的居住安全嗎?
如果你家的大門有被撬過的痕跡,
你不會想辦法嗎?
還是你不會想保護家人就隨便他亂搞?
在法理上你講的是無理的好嗎?
危害別人安全的人事物原本就該限制,
不然為什麼槍砲刀械要管制?
為什麼闖紅燈要被罰?
我覺得你才該從頭看清楚偵結點在哪裡.....
我沒說法律一定要配合我,
所以我才上來提問,
我只是來問問題的,
我有說法律一定要配合我嗎?
而你的回應不管舉例或論點都非常的偏激也非常的酸,
或許你在現實生活中也如此偏激酸習慣了吧!
麻煩你不要再回應了,
謝謝!
建議樓主
1.先去查一下住宅分區 才能確認二樓是否可為商業使用
2. 連署應該是沒有什麼強制力, 最多可以住戶表決更換樓下的大門可以自動關閉
3. 樓主在自家大門裝設監視器,可能會比較實在

純屬建議

mosster wrote:
我家二樓開了一間麥荷...(恕刪)
nonwyo wrote:
建議樓主
1.先去查一下住宅分區 才能確認二樓是否可為商業使用
2. 連署應該是沒有什麼強制力, 最多可以住戶表決更換樓下的大門可以自動關閉
3. 樓主在自家大門裝設監視器,可能會比較實在

純屬建議(恕刪)


1.一般能的...只是有限制(看路..8米以上是1/3以下之樓層..8米以下是一二樓可以登記公司..)

2.說真的..自動關門..找個有愛心的有錢人出錢就可以裝了..有爭議也是後話...
旦換個方式說..不管住戶怎麼投票.怎麼表決.都沒有強制力要求任何一個不願意付錢的住戶出錢
畢竟他不是必要的設施..(像下水塔的馬達維修..這是有強制力的費用(民法第799-1條)..只是真有人不付也是麻煩)

3.違法..我不是開玩笑.(合理之隱私期待).除非你能得到住戶百分百的同意..不能接受..去爭修法吧..不用跟我爭..
mosster wrote:
在法理上你講的是無理的好嗎?(恕刪)


我請教一下...以法來看...我前面對你提的..那一點是錯的?

你要講法理..那法在前..麻煩用法條來支持你自己的論點



今天..如果你是想談情.理.法....法在最後...我會親向支持你...
旦..你今天你自己想談的是法..理............
那跟你談了法...你一直在談情和理......
你沒辦法接受我了解..
旦這確是一個現實
不是嗎?


你只是想要跳過你所謂的法理..用一個對自己有利的方式..對對方進行一個法律上不許可的限制...



還有
為什麼槍砲刀械要管制?
為什麼闖紅燈要被罰?

因為法律有明定了罰則和限制...很簡單..
就像台灣大麻是違法的物品...
為什麼違法?因為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旦去加拿大..他是合法的娛樂用商品...對..我指的是大麻..在加拿大是合法的商品..
拿來吸爽的..不是什麼醫療用..單純吸爽的..
為什麼合法??
因為他們的法律就是這樣定..


說真的..你認為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公平..你自己爽就好
因為法律就這樣定..
還有因為言論不合你意...就是現實生活中也如此偏激酸

呵..................................





題外:我給你一個..合法的作法...百分百合法...

你..24小時站在那大門幫忙關門就好了

合法.百分百的合法.絕不會有違法的問題存在

如果作不到..說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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