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沒有人提過類似『異地都更』的政見?
這樣的方法,哪裡會有問題?
就是將多棟大樓要都更的住戶另外在
別的約略等值的空地上蓋新大樓給這些要都
更的住戶或住戶也可再貼一些錢換更大的
空間,至於那些不都更的住戶就繼續住原大
樓,等那些不都更的住戶想都更時再比照辦
理都更。當一棟舊大樓都沒住戶時,這大樓
的地又可以異地都更來蓋新大樓來處理其他
舊大樓的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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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方法好像苗栗王就玩過
這方法好像苗栗王就玩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