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迪艾倫 wrote:文長 懇請各位大大...(恕刪) 縣政府有免費律師的諮詢 自己可以跑一趟網友沒有那麼神 你就是要找律師 就不要浪費自己的時間了@@社區的規約 如有明定 頂樓 是管委會負責管理維修 那就是告管委會!!這個要先確認!!但老實說 告管委會 如果勝訴 也是告自己的管理費 賠給你或許 再溝通 才是王道吧!!社區的事 透過會議先處理吧@@
我的經驗是先送縣市政府的公寓大廈調解委員會,你的對象是管委會,你購買的20萬價差是你跟屋主之間的協議,跟頂樓漏水沒有任何關係,頂樓應該屬於公設,除非已經約定給你們使用,不然修繕費用應該是管委會要處理(看各社區規約),依你們的情況前例已經各棟分攤,那道你們應該是比照辦理,這應該不用告,去縣市政府的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真不行再出下策吧!巴迪艾倫 wrote:文長 懇請各位大大 ...(恕刪)
去看社區規約吧,頂樓如果是屬於公設, 整社區的人都可以使用, 那管委會就有責任養護跟維修, 由社區基金支出.頂樓養護維修不當, 導致你家有任何財損, 例如漏水導致裝潢/家具/家電/牆面受損, 也可以要求管委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