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444 wrote:因為要換房所以打算...(恕刪) 1.我租過一次仲介的,租的時候他把房屋瑕疵都用家具技巧性擋住,退租時連床板都翻過來檢查,從此對仲介很感冒。對房東應該是比較有保障,但是你房子交給仲介業者,租金就會高於同區行情,不一定好出租,除非你願意少賺一點。2.民法對租客保障比較多,公證主要是保障房東權益,你要公證可能大部份租客就不太有意願承租了。3.怕麻煩就交給仲介處理,遇到難搞的租客會讓你很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