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委沒經管委會同意,私下撤換電梯保養廠商和新廠商簽訂新合約,請問管委會可以訴請合約無效嗎?若解約,廠商要求賠償,要如何處理?2.管委會在FB的不開放社團直播管理委員會會議是否有觸犯隠私權或肖像權之類的?
cu0303 wrote:1.主委沒經管委會...(恕刪) 最好先召開臨時住戶大會撤換掉著然後進行以下的動作1、請廠商告管委會毀約提損害賠償,然後管委會將管委會主委拉進去當被告。2、有侵犯隱私的問題,除非是社區專屬的討論區或是群組。
1.通常社區規約會規定多少金額以內,可以由主委代行,如果逾越授權,管委會當然可以撤銷。廠商求償部分,因為有表現代理的問題,社區賠償是逃不掉的,屆時再由管委會向該主委進行求償。2.管理委員會會議本來就為公開、社區所有人可見可參與,沒有隱私跟肖像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