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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直收到前住戶的銀行信件

前住戶一家人已搬走2年多了,剛入住時收到不少他們的信件,
有的請社區警衛室退回,有的自己寫上"已搬家,請退回"的字樣投郵筒
因為多數是銀行或保險公司的信件,可能有對方個資,因此都未拆封。
大多數的信件也都沒有再次寄來,
但是~~新光人壽的信件直到昨天都不斷寄來,
上週電話通知客服告知此一問題,詢問該請哪位人員處理
沒想到該公司客服要求我自行退回,我回覆2年多來已退回10次以上,
可否協助通知該保戶變更住址,沒想到客服人員就掛我電話
請問該如何請該公司找到該保戶,請他變更資料?
官網和客服都沒用,
之前有一封通知有找到負責業務的電話,聯絡後說會幫忙,
也是不了了之。
2017-12-21 14: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銀行信件 住戶
您真古意,我都直接丟掉。

他連信件都不想改地址,就是不想要了。

這一般都是平信,也不是掛號信,不見也很正常,所以銀行不重視。

除非是郵差投錯了信箱,我才會寄回去。

whitecat wrote:
前住戶一家人已搬走2...(恕刪)


已經仁至義盡了

既然新光都沒差,以後直接丟資源回收桶就好
之前我還收過前屋主XX靈骨塔的通知
除註明無此人退回,還打電話給客服通知此事
客服只跟我說
要本人打電話通知才可更改
此後一收到就丟了
當事人不當一回事
局外人又何必當一回事

若真的很煩
就跟收信的保全說明
以後就未收過了
你該注意的是前屋主的戶籍有沒有遷走:
如果沒有就要跑一趟戶政事務所了-請參考
按戶籍法第50條規定:「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可向房屋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戶政事務所如查無前屋主去向,無法催告,則自受理申請日次日起算3個月又30日後,將前屋主戶籍逕為遷至戶政事務所。
應備文件為: 1. 房屋所有權狀 2. 房屋所有權人身分證 3.承租人無居住事實證明文件(例如:退件信函…或2位證明人之證明書) 4.委託他人者則加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
***以上都是開玩笑的***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我都直接拿來墊便當
whitecat wrote:
前住戶一家人已搬走2...(恕刪)

stud0856 wrote:
你該注意的是前屋主的戶籍有沒有遷走...(恕刪)


曾經在半夜四點被警察查水錶血淋淋的教訓
奉勸你趕快確認戶籍狀況
以前是租屋能著力的點不多
該地址有一個沒人認識的名字設籍在此
事後跟房東反應,房東聳聳肩說不認識、不清楚、不知道
只能請房東將此人戶籍遷走
不過房東真的不知道嗎?這可是牽涉到自用住宅稅率
花了一些時間到派出所、分局查詢,也寫信到警政署反應
其中跟一位警察閒聊時得知
這種通常就是有些人帳單過期傻傻不知道
通知不到的狀況下就是發布通緝
像這種通緝警察最喜歡了
沒危險性半夜抓人睡眼惺忪肥美業績輕鬆入袋
根據社區保全說法,當天半夜來查水錶的警察還不只一組,共有兩組
但我去轄區的派出所查詢,他們卻都不知情
直覺懷疑有人假冒警察身分,請他們來看監視器,就說這是別區的他認識
所以通通是跨區辦案,搶業績搶成這樣
上網查一下新光人壽的總經理的大名
用個信封把前屋主的信裝起來,寄給新光人壽的總經理
裡面再塞張紙條寫說此人已搬走請不要再寄來
我想你以後應該就不會收到新光人壽寄給前屋主的信了
我是奈奈

whitecat wrote:
前住戶一家人已搬走2...(恕刪)


1.新光人壽不是銀行 是壽險公司

2.一直收到 就請保全退回去 郵差也只能如此做

公司願意花錢打廣告 他也沒什麼差

要馬 網友說就寄給總經理 倒是蠻好的想法

3.不過我會認為 既然是廣告 公司就是有預算成本 亂槍打鳥對大公司一點都沒差

4.打給電視台記者 看他願不願幫你爆料你的困擾 但可能沒新聞效應 也部會裡你

5.思想太過細膩 應該把這份心用在工作上 這種只要你每天出門 天天都會有的事

你認為你能掌控多少?

6.社區花了錢請保全 就是請她幫你 處理過濾這些信件 何樂而不為!!

有必要上網求救嗎?



tsai5059999 wrote:
思想太過細膩 應該把這份心用在工作上 這種只要你每天出門 天天都會有的事



其實這問題我也碰過
好像很多人都有
有一陣子誇張的時候
郵差的招領通知單會多到塞滿信箱
然後爆出來散到地上
本來也想說不想理它
結果被鄰居抱怨找管委會來找我
真的是很煩人的問題
你丟完郵差又繼續寄一大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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