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c0101 wrote:看房子時代銷也回答的...(恕刪) 停車場內有提供可出租的機車停車位,如果有第二輛機車可以考慮去租(但不確定是否每棟大樓都有),沒有只能停外面了。至於腳踏車就跟汽車擠一擠或放陽台
您好:您的問題也是我最近看房的重點,在高雄機車比汽車重要多了,所以我看房一定要買可放第二台或是第三台機車的建案.終於找了好久找到,大樓外有劃機車停車格的建案 , 說真的機車沒位可停的痛苦是很煩人的 ,尤其是找好久都找不到停車位.....所以樓主一定要找可放第二台機車位的大樓 .有人說可向同棟的住戶租, 我問過不太可能, 要是您買在市區那更是難事啊 !
jcc0101 wrote:看房子時代銷也回答...(恕刪) 這沒一定答案,端看該社區、大樓規約如何規定與執行,我住的地方停車位只能停放汽車一輛,其他東西一律不可以放,包含機車、腳踏車,即使停車位空著也不可以,70幾個停車位10年以來住戶都能遵守。
jcc0101 wrote:看房子時代銷也回答...(恕刪) 這種問題不就取決於地下室空間有多大嗎?大樓---可能空間大一點華夏 可能定義一邊一戶 七層樓 ---地下室空間 肯定不大這應該很好分辨!!至於代銷為何不懂 我想你可以未來管委會成立時問保全 會比較正確一點因為這只是空間問題 和社區住戶怎麼規定而已甚至於 建商蓋好房子前怎麼規劃的問題!!不可能有統一的準則!!
迷航 wrote:代銷不是不懂,是故...(恕刪) 代銷 那等於是預售屋還在賣的階段實際狀況 到最後管委會成立 都可能有變素他懂 有什麼用 這問題最後是社區住戶 自己去規定跟他 或者建商主導的規約 都可能因為他們自己住戶而改變代銷能給什麼承若? 會信才有問題!!怎麼可能是故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