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中古屋外牆滲水及工法問題

各位01前輩大家好,小弟家人於五月底透過仲介購買了一間三年中古透天(後來才得知屋主有重新粉刷過),七月完成交屋,屋況說明書為無漏水並且沒有針對漏水處理過,但在這星期六下雨時(2017.10.14),發現二,三樓後方房間牆壁(窗框下緣)及牆與地板交接處有滲水進來(如附圖),立刻聯絡仲介,請仲介通知前屋主,前屋主請仲介找了作防水工程的,想要以打針方式(高壓灌注疏水性PU發泡)處理(如下圖工法,據說廠商向前屋主報價18000後砍至10000)

圖一(仲介找的防水施工工法)三年中古屋外牆滲水及工法問題

但打針方式以我的認知是治標不治本,後續還有一堆其他未知裂縫要打,感覺屋主及仲介只是想拖過六個月的保固,而這整排社區八間幾乎全部都有針對外牆滲漏水在建商保固期內做過打針處理,有一戶還因打針無效而外牆重做防水,依鄰居說法是後面是二次施工(及吊料口?不太確定),前屋主目前就只想要以打針方式止漏一直叫我們開門給師父施工,強調自己有誠意解決?並依廠商的保固(2年)為後續處理,他不再負責後續,想請問各位前輩,是否可依照打牆到結構體重作防水的工法來要求施作外牆防水,這樣是否比較免除後面不斷重複打針,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從交屋到現在還沒入住,結果卻在裝潢工班進場當天(10.16)發現牆面滲水,整個裝潢都得暫停,也對我們造成非常大的困擾,前兩個禮拜才針對水塔漏水以及加壓馬達損壞,馬桶漏水一事協調了好幾個禮拜才處理完,仲介當時一副冷處理直說他連絡不到屋主,想叫我們直接送調解,態度整個偏向賣方,完全不中立,鬧了很久,後來跟我們說賣方願意付修繕費用,只是要我們簽放棄之後任何漏水及瑕疵的一切追訴請求權,現在想想還好當時沒被他們牽著鼻子走,不然這筆就又揮不完了)
請問各位前輩目前應該如何處理才能維護我方最大權益?買到漏水的就已經很噢了,他轉手也賺了200多萬以上也不是說便宜買到,我們生活也完全被影響,也對設計師感到很抱歉,鬧出了這個突發狀況,現在如果向屋主要求整個二三樓外牆重新打牆到結構體重做防水是否是最佳方案

煩請各位前輩們不吝提出你們的經驗及專業見解(法律方面或漏水抓漏方面),謝謝!

圖二(3樓後臥室窗戶右下方牆面滲水)
三年中古屋外牆滲水及工法問題
圖三(三樓後臥室冷氣洗孔下方牆面滲水)
三年中古屋外牆滲水及工法問題
圖四(三樓後臥室窗戶左下方牆面滲水)
三年中古屋外牆滲水及工法問題
圖五及圖六(二樓後臥室牆與地面交接處滲水)
三年中古屋外牆滲水及工法問題
三年中古屋外牆滲水及工法問題
圖七(後側外牆圖)
三年中古屋外牆滲水及工法問題

再麻煩各位前輩指教了!
2017-10-16 1:24 發佈
與契約載明現況不符的話,退屋就好了啊,上法院走契約穩贏的擔心甚麼

你想遷就現況 還是卯起來打針?

這漏水方式沒救了你還敢裝潢?

別找仲介了,你退屋的話他少那4%服務費撈,你覺得他會站你的立場想嗎?

到目前為止你花在裝潢之類的錢絕對還不到他炒房的200萬,這裝潢下去根本就是等著裝潢花的錢丟到水裡。

走法院頂多是一兩年,住進去漏個10年全家人都覺得你買這間超蠢。這該選哪邊簡直是送分題不要猶豫阿。
喉嚨癢 wrote:
與契約載明現況不符的...(恕刪



請問沒救的意思是指漏水的地方還是哪個部分?
這已經交屋了3個月了,可以請賣家原價買回?據我知道的除非極重大瑕疵,不然只能請前屋主修繕或減少價金,應該是這樣吧?
所以才想盡量把這漏水的地方處理好
Alex-W wrote:
各位01前輩大家好...(恕刪)


維護你最大利益 應該由你自己說明 找律師談 不是來問網友

你回了一個直接退屋的網友 想用最好的方法

剩下的

那應該也是打掉外牆重作吧?

實際狀況 網友可以用幾張照片就幫你判斷嗎?

漏水 打了這邊 過幾個月 又下大雨 又換另一邊 你又來傷腦筋一次嗎?

更何況還有屋頂的地磚 那也是日曬雨淋 五年後或一段時間後也會有破損 也可能造成漏水

就不要說 還有女兒牆 這都會是問題

畢竟台灣現在的雨 很誇張 恐怕誰都無法掌握

我想你自己心裡有個底 就跟前屋主提出 他賺你200萬

那你要回100萬來重作外牆夠嗎?

應該是你自由心證的問題!!


你已經交屋了如果一直走法院相信你也沒那麼多美國時間,透天不像大樓公寓一堆住戶協調問題,最好跟前屋主要一筆錢自己解決問題。

因為走法院或請前屋主或仲介處理永遠都是拖時間。
網路上很多判例可以查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7271

要是我這屋吞下去超幹的....

要我住這種房子 我寧願直接上法院

反正房市向下修正,兩年後價差不會太多的。
有問過法律專業的了,以目前這種程度的瑕疵要退屋,請前屋主原價買回是不太可能的,只能減少價金。
原建商有派人來看,是有請他以結構體重做防水的方式報價,而二樓牆與地板交界處是說應該只能以打針的方式下去施做,報價出來後再由我們跟前屋主去協調賠償的部分。
打牆重做防水是目前較治本的方法嗎?有另一說是外面再裂裡面沒處理一樣再漏,反而打針對裂縫的處理更全面,搞得現在不知要用哪種下去處理,以長久來講比較有效
補一下現在情況,原營造商開了兩種方法,目前前屋主只想以打針的工法來解決,並強調建商說打針就可以修好為什麼要打牆

前屋主想要的處理方式



              

而另外一種則是窗框下防水重作(我不專業見解下,要求比較治本的方式)



打除範圍為紅框處



兩工法價錢有不小的差距,由於過保(防水3年),前屋主去找建商,建商是說他願意幫前屋主處理這次,但只能以打針方式,且他(建商)也沒義務對我們負責,要我們自己跟前屋主協調

請問這兩者工法的優劣比較為何?(不考慮價錢只考慮比較治本的狀況下)

雖然屋主的態度勢必是能花越少錢止漏就好,但房子是我們要自住的,還請各位大大不吝提供一下意見!

Alex-W wrote:
各位01前輩大家好...(恕刪)


其實你的CASE

買幾桶透明漆 把外面的部份老老實實的塗個兩層

裡面就不會露了

這樣最省

外觀也保住

成本應該3000以內 工錢另計
我跟你說...
我家也是打針過的,最近那次(對..不只一次)跟施工師傅聊天
他:這種建物本身的結構就不好了,如果碰到地震或外力影響,
  原來沒滲的地方很容易傷到,然後就又要請我們來了...
我:難怪,之前請你們處理過的地方好好的,這次又處理另一處,原來是後來受影響的啊
他:對啊...

所以啊...
用打針的,下次可能是其他地方滲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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