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A7hzG_MTLRI (漏水實況 應該有超過80 BPM
)







日前社區總幹事告知,十樓住戶已同意開一個維修孔,並以管道攝影的方式發現九樓的水管在十樓與十一樓之間鏽蝕 (目前還無法確定是公管還是私管),因此造成上水下滲。九樓的住戶阿伯自己家裡也有災情,之前上樓查看時九樓鄰接牆面也出現水漬及滲水。當時他老人家還異口同聲的說要向漏水源住戶求償恢復原狀。怎料阿伯跟尚書大人差不多機靈,一聽到自己可能就是漏水源頭,馬上表示僅願意修復漏水部分,其他各樓層的損失他不負責。
想請教諸位大大,在這樣子的狀況下,是否該由漏水樓層負責家中滲水及裝潢的損失。又如漏水戶堅持不賠償,該如何確保自身權益
(這邊是考慮寄送存證信函以保留證據及盡告知義務)。這兩個月因為漏水問題搞得烏煙瘴氣,加上工作不太順,真是有點六神無主。如有板上神人能指點一下後續作法,實屬感激不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