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所居住的社區大廈上個月某戶發生火警
消防局後來稽查我們消防安檢不通過
不外乎就是消防設備老舊及故障
要求限期改善
否則將開罰(得連續開罰)
消防工程報價45萬多
管委會後來提要求每戶(共88戶)
繳納1萬元的基金來修復這些設施
剩餘的錢要成立什麼緊急災難應變基金
但我們每戶平常都有繳納社區管理費
管理費本來就涵蓋消防部分
我合理懷疑就是他們以往用錢不當
現在管理費的戶頭沒那麽多錢
出事怕被罰
管理費不夠就開會要求投票繳納該費用
開會當天,沒記名舉手投票表決
大部分住戶都沒到,不少委託投票的方式
說人數過半多過了,所以大家要繳這筆錢
想請問這合法性?
住戶有權不繳嗎? 謝謝
lemonduoduo wrote:
消防工程報價45萬多
管委會後來提要求每戶(共88戶)
繳納1萬元的基金來修復這些設施
剩餘的錢要成立什麼緊急災難應變基金
但我們每戶平常都有繳納社區管理費
管理費本來就涵蓋消防部分
管理費不夠,就是是住戶分攤再繳,有什麼不合理?
管委不拿薪水(絕大部份)服務社區,難道管理費不夠還要他們自掏腰包?
lemonduoduo wrote:
我合理懷疑就是他們以往用錢不當
現在管理費的戶頭沒那麽多錢
出事怕被罰
管理費不夠就開會要求投票繳納該費用
你有權懷疑,也有權查帳。但沒管委會不當用錢的證據,不能拿懷疑當事實指責別人。
何況,這是兩碼子事。管委會不當用錢,區權會可以糾正,也可以選別人當管委(你也可以競選)。
等管理費沒了,重要事項要錢,還是大家掏錢,不然呢?難道要以管委會不當用錢為理由要管委掏錢?
不當又不是非法,管理委員是住戶選的,年年選不當用錢的人當管委,只能怪自己所託非人,能怎樣?
lemonduoduo wrote:
開會當天,沒記名舉手投票表決
大部分住戶都沒到,不少委託投票的方式
說人數過半多過了,所以大家要繳這筆錢
你若懷疑投票作弊,還是要舉證,循法律可判決議無效。不是用懷疑當證據。
lemonduoduo wrote:
想請問這合法性?
住戶有權不繳嗎? 謝謝
那裡不合法?
"住戶有權不繳嗎?",你是指合法不繳嗎?答案是沒有。
但錢在你口袋裡,你不繳,管委會沒權從你口袋掏錢。
只是你會成為管委會的債務人,管委會有權依民法向你追討。
整篇看起來,是你不想繳消防設備的錢吧?
管委會有權也有責任維護社區安全性設備。
若該管理未管理或疏於管理,出了事,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若貴社區,住戶都像你一樣,不願繳安全維護的費用。除非不懂利害關係,不然應該沒人敢當管委吧。
幾年前,桃園一公寓住戶因不願繳錢維護電梯,結果電梯出事捽死了一名小妹妹。管委諸公因疏於管理而被判刑。
而該社區住戶認為即使花錢維護電梯也己成了兇梯,不敢搭而還是不願出錢。然後整個公寓住戶漸漸搬離,成了鬼社區。
你希望社區走上這條路嗎?消防設施不維護,那天真出了事,那可不是一個小妹妹而己喔。
lemonduoduo wrote:
有權查帳,但10年內帳拿不出來,說什麼颱風毀損
貴社區的帳務資料是放在屋外嗎?還是颱風吹倒了房子?
沒電子存檔?這是21世紀存在的社區嗎?
就算是好了,那之後的帳呢?難不成每年都放屋外給颱風吹?
lemonduoduo wrote:
之前的金流不明,要帳沒帳,又要超收報價的金額,是你要不要?
是管委會帶動社區瓦解我還比較相信,你說不要選他們? 我前面說過了,大部分人都不住這,就是那幾個人在搞而已...(恕刪)
你要處理的應是紅字部份,不是拒繳。
管委會平時不維護管理,帳務不清...你可以去告管委會背信罪,成立的話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謂不輕喔。
我好奇的是,大部份的住戶不住社區,但都干願給管委委託書,帳目不清下,決議要繳的錢都心樂意的繳。每年的管委都連任?
真的很怪的社區,你要不要試著連絡其它區權人要委託書,聲明你不拿酬勞(若規約有,你放棄且願修規約,我第一次看到管委是有給職,警衞只有6小時的社區),帳目從新整理,保證以後帳目清楚,定期公佈。這樣其它區權人還是甘心委託書要給帳目不清,亂花錢的百年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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