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同事間在討論一個問題, 我就 PO 上來問問大家的意見.
有同事買了一間中古屋, 要將原有裝潢全部打掉重新裝潢, 因為有規定必須向北市建管處申請裝修許可, 他也打算要申請, 免得被檢舉造成麻煩, 但後來他發現, 此屋當初在建商交屋前, 建商做過二次施工, 所以建管處存檔的圖跟現在實際的樣子並不一樣, 這樣的話,一旦申請了裝修許可, 將來完工後, 結得了案嗎 ? 我知道台灣到處都有二次施工, 難道大部分的人都不申請裝修許可嗎 ?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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