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租透天的房子, 在 591 找到有一個物件, 是委託房仲出租的. 但屋主似乎欠債出國避債, 由委任律師代為管理簽約出租的房子. 若租這種房子, 請問有什麼風險與要注意的地方? 因為 Google 一陣子, 都找不到類似的案子, 在這邊請教一下大家. 謝謝.
deepbluer.tw wrote:
最近想租透天的房子...(恕刪)
如果房子已被查封,新簽的租約不受保障,反之尚未被查封,被拍賣時承租人可以主張不破租約。
不過不建議撐混水,找個正常房子租才不會有煩惱。
yagami7215 wrote:
如果房東的債權人走合法程序,那不會有什麼問題
債權人可以請法院強制執行,你繳的房租就會被扣給債權人
如果房屋被拍賣還債,買賣不破契約,所以新屋主要概括承受租賃契約
應該不是這樣講 如果房子被抵押權人查封拍賣 抵押權人可以去申請收取房租的收益還債
但是問題來了 房子的租約有規範承租人要付租金給出租人否則違約要如何如何?
押金怎麼辦 商業租賃押金可不受兩個月的租金限制 另外預付的租金也有法律問題
我有見過租金要付兩筆的問題 一筆提存在法院 一筆付給債權人 這是被拍賣前的問題而已
烙跑房東台灣代表是"律師" 我也見過"壞"的法律人 設"洞"給別人跳還沾沾自喜
這種找律師來處理房屋出租的問題 這個"律師"的角色多半是債權人的委任代表 很複雜
基本上欠債到烙跑的屋主應該不是只有欠一筆 會來查封房子的人很多 不見得只有銀行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