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家買了2樓住家,有個專屬露臺,但因為樓上住戶經常潑水、丟垃圾、甚至還有紗窗掉到我家露臺過,不堪其擾之下
在區大會時有聯合4戶2樓的住家,提出想一起建遮雨棚,並且也全數通過(只有一戶反對),那請問這樣我就可以去做遮雨棚了嗎?
因為在通過後隔了很久還是沒動作,打聽之下原來是其中一戶2樓的說,還是怕被檢舉就要報拆,所以他們有點退縮之意,
所以想請問除了有表決通過之外,我還需要申請雜項建造嗎?
感謝各位大大的耐心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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