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從事牙技工作(工作室設置在住家二樓的一部分,總面積不到10坪,非公共場所,無危險設備,員工就我一人),2年前申請開業,照規定必須有消防設備,所以當時有請消防設備公司申請,設置有2個停電照明及2個滅火器
去年消防隊曾經有人過來說是例行檢查,就給他檢查了也沒甚麼事
但是這幾天消防隊打電話過來,說是我未依規定委託專業檢修機構檢修要過來開單,我搞不清楚狀況以為是正常都應該這樣的就簽了限期改善通知單
但是經過詢問幫我申請的消防設備公司,他告訴我那是我被列管才會需要申報,他還是第一次聽到像我這樣的場所還會被列管的,經過詢問同業也完全沒有任何被列管的(這其中包含員工數4~20人,總面積20~近百坪的同業)
說實在的像我這樣設置的消防設施(2個停電照明及2個滅火器),也真不知道要檢修什麼?
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以我這樣的狀況被列管是正常的嗎?如果不算正常,有無申訴管道或適當方式可申請取消列管
感謝!!
hugo4351 wrote:
小弟從事牙技工作(...(恕刪)
我先大概講一下消防安檢流程
當一個公共場所符合消防列管的條件之後
就必須被消防隊列管檢查
被列管的管道大致上有兩個
第一個
場所業者申請營登後
會收到縣市政府的公文
公文上會提到說請場所業者遵守環保、消防等等法規
有些業者就會主動找消防公司或者詢問當地消防機關是否需要被列管(這是極少數……)
第二個
就是業者申請營登後
消防隊會收到公文
這時就會去該場所訪查是否需要列管在案
當場所被列管後
就必須找消防公司來場所做檢修申報的動作
檢修申報就是{檢查、修複、申報給消防機關}的意思
消防公司就依據法條來替場所設置消防設備
消防隊收到檢修申報書之後
就會不定期至該場所實施申報複查
如果該場所消防設備有缺失的話
就會開立限期改善單(一個月改善)
一個月過後會複查
再沒改善就開立舉發單開罰
再來檢修申報是每年要做一次申報
如果場所管理權人在該年度忘記叫消防公司來做檢修申報
下一年度的1月
消防隊就會來開立限改單
以你所說的場所條件
是不用被消防列管的
除非你的場所有什麼其他原因被認定需要被消防列管
我猜想你會被列管是因為你主動找消防公司幫你做檢修申報
可是消防公司應該知道你的場所是不用檢修申報的(消防公司專業度…… 不然就是要賺你的錢)
建議你可跟當地消防隊反應你的情形
應該是可以撤銷列管的
坦白說
消防人力嚴重短缺
除了勤務繁重之外
還有多到數不清的業務
而且安檢業務是需要一定程度的專業及經驗的
所以不能保證每個消防員在安檢領域上都是很專業的
這點就多多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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