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社區要準備出租地下室的機車車位 一共35個
在105年12月3號貼出公告 要住戶自行去警衛室填單報名。於10號截止報名,11號公開抽籤。

結果在9號,原公告突然撤掉,換了一張 改成內文一項是:優先提供給原租車位的,有剩餘的車位才會抽籤給沒車位而有報名的人

所以11號當天並未有抽籤 也沒有特別公告之類的 害我滿心希望的回家看公佈欄...
然後到了20號 社區還是沒有任何機車車位的消息,下午剛好有開管委會我就去參加了
反應了一下車位的事情。才發現 原是規定明年度106年機車車位是要需要的人報名 然後統一抽籤 並沒有優先給誰這件事
但總幹事那天開會不再場 錄音檔好像也聽錯,所以總幹事在9號才貼那張公告 他自己認為不公平 所以想先給原租戶
並且讓原租戶來繳費簽約了...
所以20號這天 得知的有 35格位子 有21個人簽約完成 尚有14個空位 理論上在21號就應該公開抽籤這14格空位
但主委向我表示需要時間整理 23號會公開抽籤
至今日23號,我才去問 總幹事直接擺明 不抽籤了 全部格子都給原本105年的租戶續租 不管他們有沒有在20號規定以前繳費...
請問小弟真的很想機車能夠安全的停放 卻在申請時遇到這麼多刁難,我該怎麼處理...
)您將會更加成長,不管結果如何都一定對管委會和總幹事產生置約效果的。(過來人的經驗分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