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在某華廈住了20年,據我所知管委是沒有制度的
樓下1+2樓日前賣出,換了新的屋主
新屋主來了之後,把騎樓全封了,也出示了產權真的是他的
OK,既然有產權那管委就不爭了,其他住戶停機車就搶屋簷吧,晚停的就停給雨淋
目前為止我沒怨言,很多大樓的機車都日曬雨淋,沒話說
但他說:我在一樓開店,在夾層睡覺。不會用到電梯,也沒侵犯公有用地,為什麼要繳管理費?
假設大樓的形狀是 L
他只用到直條的 |
大門跟公共區域是橫的 _ 完全沒衝突,秋毫無犯。
1來沒用到大樓的東西。2來他永遠也不會參加管委選舉,所以他說不繳是合理的。
說真的這說法我是找不到漏洞。(再強調一次我們管理委員會沒制度,都是說好誰當再繳錢而己)
再深入的什麼....共用水塔還是備載電力的文件就在別人那裡了。
道理我無法反駁,心裡還是覺得怪怪的。
管委是很氣,整天喊著大樓的人怎麼能不繳費,不知各位有何見解。
追加:管委說明年他不想幹了,想叫我去幹,我停了兩秒沒拒絕,我想改變些事情,但沒把握怎麼喬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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