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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煩請管理員刪除 謝謝
2016-11-01 14:4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管理員
不好意思,我覺得你才是惡鄰
殘障坡道本來就不是停機車用的,不是說停久了、大家停習慣了就積非成是了。

1.另外找地方設機車出入坡道

2.社區要騎機車的人共同買下那一間

3.把機車放在汽車車位後面或前面

自己選一個吧

will88415 wrote:
大約於2003年左右為了方便郵差送信以及方便生活不便的朋友,所以蓋了殘障坡道
後來因為附近汽車車位嚴重不夠,所以大部分的用戶也都把機車騎上殘障坡道各自停放於各棟的出入口
===========================愛騎車減肥的呆呆

will88415 wrote:
待我娓娓道來,實在...(恕刪)


你的這一句道出當初A棟的無奈:
"大約於2003年左右為了方便郵差送信以及方便生活不便的朋友,所以蓋了殘障坡道
後來因為附近汽車車位嚴重不夠,所以大部分的用戶也都把機車騎上殘障坡道各自停放於各棟的出入口"

建議:
1. 幫他裝隔音氣密窗
2. 地下室不能多畫一些機車停車位嗎?
3. 另闢一條出入口,不過,遇到兇的人,你就沒轍了

我覺得他不是惡鄰居,只是在爭取自己的權益


大部分的用戶也都把機車騎上殘障坡道
大部分的用戶也都把機車騎上殘障坡道
大部分的用戶也都把機車騎上殘障坡道






;;;不應該
法客You wrote:
不好意思,我覺得你...(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
也許您看到一些年過半百撿回收的阿婆
本來可以搭電梯下樓摩托車載了就可以走
現在必須提著大包小包吃力的下樓梯,您對此事會有不一樣的看法
又或者您看到A 大聲咆嘯自私的嘴臉,您對此事也會有不同的看法

有其他主委提議:
1.設閘道只給居民上下>>>> A拒絕
2.設定開放時間 >>>>>>>>> 拒絕
3.興建其他的坡道 >>>>>>> 還是拒絕

從頭到尾就是一副高高在上氣勢凌人的樣子
我只是想上來詢問真的有相關的法定條約嗎? 或者有相關可以調解的管道?
因包含主委出面了, A 也是一副不願溝通妥協 你們就是要聽我的,的態度


補充幾點:
1.本來我們有地下室可以停機車,但由於積水及無人管理等等問題,最後封起來,封起來後社區才新蓋了坡道

2.此坡道在 A抗議前,並沒有任何"殘障坡道"的標示及告示牌

3.不論是地下道封閉或者是坡道的建立都是在A 搬來前就已經存在的

法客You wrote:
不好意思,我覺得你...(恕刪)

+1,集合住宅的住戶百百種甚麼都有,幹過管委,經常為了大家的方便來犧牲少數人的權益,一投票少數人就倒楣,如果翻出大廈管理條例通常是不可表決的,但是.......錯的人多就會變對的,通常都會請里長來協調.
在台灣這種社會 你認為有辦法溝通嗎?
我想版主還是不懂錯誤的點在哪,我再說直白一點。
為什麼機車要停在殘障坡道上?
因為沒地方停?所以才停在那?
所以停機車的問題解決了,變成那a住戶有問題了;每天要被機車吵、吸廢氣 ⋯
不要把你的問題變成是別人的問題,他只是在爭取他的權益。
要我也會跟阿伯一樣

想想,整天門口都有機車聲音,廢氣汙染,是你要不要。
還有社區中庭若原本就沒停機車,為了方便停了機車,請問一樓的住戶要自認倒楣嗎?
每天外面機車騎來騎去的,我只看過有社區為了一樓住戶的安寧,把機車趕出中庭。
為了大多數人的方便,投票表決這種事真的是霸菱,那一戶票數絕對投不過的,但有樓上網友說的對,
把公寓大廈管理辦法搬出來,妳們也別想蠻幹,一定走法院。
解決辦法是大家想辦法把地下室問題解決,這是大家的問題,不能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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