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子(土地 丙建),未辦理第一次房屋登記。本來只有一層樓20坪拆掉重蓋,要蓋成兩層樓,屋殼已經蓋好了,現在在處理內部隔間與建商產生了糾紛,建商無預警罷工,利用違建為由(暗示),變相恐嚇勒索要求追加費用。不然要上法院拆我房子。
我可否藉由取得周遭土地使用權增加建敝率以及容積率,以符合法令補申請補造。使建物成為程序違建。這樣有用嗎,還請協助。已經被建商弄的三個月無法安穩吃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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