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沒用的除非你聯合大多數住戶站出來或是看過大樓帳單與存款掌握不當證據或是某些明顯疏失不然政府沒啥立場出來管誰當管委基本上不是太重要重要的是有沒有貪污我以前就遇過管委挪用公款等爆了才發現公款都沒了最後上法院解決現在每個月都在管理室貼每月帳單與帳戶餘額(影印本)
請各位大大幫忙 看一下內容的嚴重性與否…本 大樓管委會實在過份, 想不到有人去檢舉,真爽! 只是擔心這是否不痛不癢……>>>>>社區管委會要依程序召開區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選舉委員,最主要的重點要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將來如果社區住戶違反管理條例,公務機關才有裁罰的依據,跟據上述公文的內容,你們社區縱使有管委會的成立,但是沒有完成法定的報備,依規定只要開完區權會,產生新的委員會都要重新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