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社區大廈裡, 每棟大廈各有前後門2個出口.後門目前已經用門禁卡管制了, 但管委會仍以安全理由. 用鐵鍊將後門24小時鎖住,目前僅剩前門單一出口.請問此做法是否違法?若火災發生於前門口, 是否造成逃生問題?除了跟管委會反映(因為管委會不理我), 是否有其它方法可強制他解除上鎖的鐵鍊?
公寓大廈把一些門上鎖是很平常的事,只要公安消防檢查的時候不要白目就好。住戶當然有權力要求任何門皆不得上鎖,多一個出入口要多一組刷卡機監視器當然也要社區出,加一加也要不少錢,要漲管理費嗎?還是增加這個出入口不用門禁不用監視器?住戶去檢舉這也沒人可以阻止,罰單也是由管理費支付。要講法規,電梯內也不能設刷卡機,住戶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