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內人為破壞一些傢俱.........
上個月合約到期 要收回房子收不回來
因為..........
她說沒錢修傢俱 所以房子要繼續租給她
她把房子租給別人 收租金 我的租金不繳
我防她 所以合約裡寫了這些條文
1 .租賃期間不得於租屋處賭博或從事不良不道德及違法的情事,經查覺乙方視同違約,並即刻搬離租屋處乙方決不異議。
2 .乙方應於每月XX日前繳交租金,若逾期3日則租賃合約立即終止承租人未即時遷出返還房屋時,出租人每月得向承租人請求按照月租金參倍支付違約金至遷讓完竣,承租人不得有異議
3 .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或以其他方
式供他人使用,或將租賃權轉讓於他人。
目前她違返租約 合約應該算失效 裡面住了一大堆人 我可以會同警察過去請他們搬離嗎? 有什麼好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