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委員會把物業跟保全都委外給一間顧問公司然後這間顧問公司又把物業跟保全分別委外給其他兩家保全公司這對社區的住戶有影響嗎?P.S.顧問公司本身沒有保全跟物業的證照先謝謝各位大大了!!總覺得這種做法很奇怪,被扒了好幾層皮...如果這是不妥的作法,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事情有轉圜的餘地呢?
這類的顧問公司,有幾家日商在作。管委會的素質很高,很捨得花錢。當然這筆顧問費也沒這麼好拿,需滿足委員會各種的要求。一般的物管保全,面對管委會的要求,尚能提出建議來商量如何作業。多了這個顧問公司,變成必須使命必達,就算可能違法也要想辦法閃過。如果社區有幾個難搞的住戶,就可以看好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