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社區委員會把物業跟保全委外給一間沒有相關證照的顧問公司

事情是這樣的,委員會把物業跟保全都委外給一間顧問公司
然後這間顧問公司又把物業跟保全分別委外給其他兩家保全公司
這對社區的住戶有影響嗎?

P.S.顧問公司本身沒有保全跟物業的證照

先謝謝各位大大了!!
總覺得這種做法很奇怪,被扒了好幾層皮...
如果這是不妥的作法,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事情有轉圜的餘地呢?
2015-12-25 23:25 發佈
物業保全要聘誰,本來就是管委會可逕行決定
除非社區規約特別規定由區權會決議物業保全的選任遴聘
但我想有這種規約的社區應該非常少

如果你覺得不滿這屆管委會聘請的物業保全,我會建議你下屆當委員
這樣你就有表決權了
我看到台灣人在公寓大樓管委會玩這個模式:狼狽為奸你應該知道什麼意思⋯⋯
很多人不敢直接上下起手就委外辦理。
什麼地方有錢就有小人想辦法去挖。
這類的顧問公司,有幾家日商在作。
管委會的素質很高,很捨得花錢。當然這筆顧問費也沒這麼好拿,需滿足委員會各種的要求。一般的物管保全,面對管委會的要求,尚能提出建議來商量如何作業。多了這個顧問公司,變成必須使命必達,就算可能違法也要想辦法閃過。如果社區有幾個難搞的住戶,就可以看好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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