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問題維修導致無法居住

請教各位大大,住家因為外部排水管阻塞問題,導致雨遮積水,雨遮緊鄰房間,所以房間鄰雨遮的牆壁最後也長壁癌,最後整間房子充滿霉味,而小孩剛出生,在處理的階段沒有辦法住在那. 因為是共管阻塞,所以管委會找廠商處理,但是處理的時間非常久,從開始反應有問題到處理完積水問題約花了一年多的時間,現在房子也還在處理油漆的工程.
我的問題是管委會處理共管問題花了很久時間,這段期間我們沒辦法住在那,是否可以要求補償,這部份有明文規定嗎?
2015-10-01 0:1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mattpan1981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住家...(恕刪)

民事上你有權力求償
問題是管委會經費是全體住戶繳納的管理費
您往後在想在社區讓人背後指點嗎?
那就求償啊,你也繳了管理費,不然管理費是要用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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