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租屋漏水的賠償問題

想請教01的版友們:三年前向房東承租透天店面,約一年前浴室門口外輕微漏水不以為意久未處理,一直到隔壁房間積水才告知房東前來處理,並且發現被傢具擋住的一面牆已滿是壁癌。如果房東以房客太晚告知造成房屋損害更嚴重,要求共同負擔維修費用,請問是否合理?
2015-08-11 9: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賠償問題

fly730101 wrote:
如果房東以房客太晚告知造成房屋損害更嚴重,要求共同負擔維修費用,請問是否合理?

以其他理由要求共同負擔維修費用不合理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