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近日收到6月份電費通知單嚇了一大跳,上頭載明我這期總用電度數高達2166度,總用電日數58天,每日平均用電度數37.34度,費用高達近8600元。
問題是小弟用電人口很單純(3樓半臨路透天僅兩夫妻住,白天皆須上班無人用電),且近期唯一的用電習慣改變就只有5月中旬後天氣漸熱,晚上睡覺會定時吹2-4小時的冷氣,除此外並無其它用電習慣的改變和用電設備的增減(昨日有以電流勾錶測過冷氣運行時的耗電流量約4A多),怎麼算都兜不出2100多度的用電。
另外從帳單上所標最後6/17號的抄表度數和我現在6/27號所看的電錶實際度數又僅差70度,等於6/17-6/27這10天日平均用電度數為7度,這樣看來用電情況又正常,不像是遭竊電或台電抄錶錯誤或我方用電設備漏電、線路異常.....等。
另有致電台電客服中心並請對方來檢修,但在客訴過程中對方似乎都認定是用電方的問題....所以想請教各位先進有遇過類似情形能跟小弟分享一下處理此事的經驗嗎?
小弟家用的是天然氣熱水器所以並無電熱水器耗電問題
我也懷疑是不是抄錶人員長期間未確實每期抄錶導致誤差或是抄錶人員曾有數期抄錶錯誤所造成,但這僅只是推論我也沒法舉證
竊電的話我有查看了一下電錶箱與頂樓加壓馬達接線處和後外牆並沒有明顯異常或破壞情形
用電習慣改變就真的就只有從5月中旬夜間睡覺開始定時吹2-4小時冷氣,且依我以電流勾錶量測出的冷氣耗電流來推算,縱使我冷氣連開一個月24小時不關最多也應該只增長約700-800度,也達不到帳單上所載之2100度....
其實我家往例的最大用電度數兩錶合計鮮少超過500度與goethe0214大相近(我家為3樓半透天型式一樓獨立電錶,2樓以上另一獨立電錶)
現在出問題的是2樓的電錶,光這顆錶的帳單就載明用了2100度了,如果連同一樓電錶的使用度數239度一起加算的話等於我跟我太太兩人用了2339度~_~,且這次計電的兩個月間我們還曾出國旅遊近一星期這期間僅有冰箱耗電其餘也都關閉的...
另外讓我更納悶的是,這顆電表的帳單最後一次於6/17所抄的度數與我今日實際電錶度數相差70度,也就是說我這10天在用電習慣沒變的情況下,每日平均用電度數也才7度,等於恢復以往正常用電量,這又跟帳單上所載上期每日平均用電37度多...完全兜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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