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很長,麻煩大家看了
我家住在桃園鄉下的老社區,社區約有百戶
住戶都是鄉下人,很重人情(法律在人情之上那種)
之前一直都是沒有請保全的,管委會自己去找警衛,清潔工和廠商維修機電
社區事務都由管委會隨性的決定,甚至連規約都沒有
所以很多事情都亂來,根本沒有依法行事
直到103年過完年,當時的管委會因為跟住戶有法律糾紛,於是請了保全公司
結果請了這間保全,每個月花了14萬,
換來常常讓陌生人進出的警衛x2,和什麼事都說要問總公司的總幹事x1。
因為社區規約有規定10萬以上金額的花費,要經住戶大會同意。
當時是管委會自作主張去聘請保全,完全沒有開會。
但是現在保全卻說有住戶聯署書,真是很扯。
但是因為鄉下人,很容易被唬弄
所以住戶和管委會都被保全公司牽著鼻子走
加上保全公司的法務會以法律用類似恐嚇的方式嚇人
例如:未經管委會同意待在警衛室,叫做私闖民宅
(笑死我~哪來的民宅啦)
之後陸陸續續又發生一些事情
例如 保全公司一直提議要調漲管理費
因為自從請了保全後每個月社區支出都大於收入
所以保全為了繼續待在這個好操弄的社區,一定要想辦法增加管理費收入
當時我們這個冷漠的社區,難得半數以上住戶跳出來反對
結果有一個很沒法律常識的住戶(她認為公共區域的外牆要住戶自行維修)
跳出來告上法院說那次會議無效。
結果保全代表社區管委會出庭,在法庭上一律認諾(認諾代表,你認為對方說的都是對的。)
所以,法官理所當然判了管委會敗訴。
題外話,這種會議無效之訴,要先給法院一萬多元當訴訟費
如果,不肯定會贏。誰敢賭!?
而且開完會的一個禮拜內,就馬上上訴了
一個法律常識這麼薄弱而且家境不好的鄉下老婆婆,會這麼神速嗎?
我很懷疑是住戶和保全串通的,但是苦無證據,所以只能當作推論。
在最近一次的住戶大會,我媽媽被選上當新一任管委會主委
也是在這次開會,保全拿出判決說,法院判社區要漲管理費。
我媽之前邀了很多朋友跳出來反對管理費漲價。
我媽媽基本上是不同意漲管理費也不同意續約的。
因為保全也知道我媽跟她不是同夥,所以故意拖延交接時間。
唬爛說要跑市政府的報備流程,但是報備不影響交接啊!!!
當時有去問市府信箱,結果市府只回復一行字:請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突然覺得公務員真的很好當,一直複製貼上就好了啊XDD
好不容易交接了~時間也過了一個多月了
結果保全公司說當初簽約,因為有包含保管責任
她拿出一張清單,上面寫著印章、存摺、合約甲乙雙方的兩份....等
所以社區的大章不願意交給我媽
到底現任主委要求收回印章自己保管,保全不給是什麼道理?
最近管委會的其他成員都被保全洗腦
覺得應該漲管理費和續聘這間貴死了的保全
其中一個嗓門很大的委員,在社區樓下嗆聲我媽
「漲管理費就漲啊!!而且保全公司管理的這麼好,為什麼不聘,就只有你不答應」
聲音從社區左邊一樓,到右邊頂樓都聽得到
但是住戶多數都是不願意漲也不願意續聘保全的
我媽要求開住戶大會討論,保全卻說:不行,兩次會議太近
連會都不能開,我現在才知道保全這麼了不起,權力好大
看著我媽被人洗臉,洗到睡不著...很難過
最後麻煩各位社會經驗老道的前輩幫幫忙,想想辦法
怎樣才能把這種吸血保全趕出去?
怎樣能不漲管理費?
怎樣可以招開住戶大會?
怎樣可以把印章拿回來?
到底怎樣才有救啊

6/12 更新
真的很感謝板上各路高手的幫忙
您們的意見都很寶貴。
但是我擔心若洩漏太多個資,會反被保全告上毀謗
所以合約內容關於個資的部分、判決書我都無法公布
畢竟一旦知道是哪個社區,就能知道是哪個保全了
上網查了該家保全相關的判決書,結果一堆
常常跟其他社區或是住戶起糾紛
因為小女子實在不想被他們告,所以請大大們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