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地為新店區玫瑰里 社區名:玫瑰中國城
該社區原有設置管理委員會 每月均需繳納管理費 但不知為何 該委員會 自行更名為守望相助會 每月繳納管理費 變更名目為"清潔費"。
因為居住地為一樓 所以每次化糞池一滿 20戶的污水便會回堵至家中 向里長反映此事 里長請我們自行找水肥公司抽 並先行代墊款項 再拿著收據向其餘19戶收取該費用 。
我們除了要向公司請假監工 還要代墊費用 再一戶一戶登門收費 最終還有住戶不繳 代墊者就要自行吸收 。
現在化糞池 壞了 每逢大雨 家中兩間廁所必回堵 向這樣的公共事務 已經影響居住權益 向里長反映 里長說不屬該職責範圍 。我想問 這樣的公共事務 我應該找哪個單位處理?
針對每月所繳納清潔費 但公共事務化糞池 三年來共抽兩次 兩次均由我們 「個人」監工 「個人」代墊款項 收取不足額 自行吸收。
我不禁想問………
該「守望相助會」成立是否合法?收取費用是否合理?是否有失職之處?最終 還是想問這樣的公共事務 到底該由誰出面處理?環境衛生 居住不便 權益受損 惡臭難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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