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p17 wrote:感謝回覆,如果今天...(恕刪) 覺得你還有很多事情真相沒說!要不要一次說出來,別人才有辦法給你建議!我的推測:房子是你老婆的,小王來找令你不舒服,但你老婆同意他來,如果是這樣,建議你不要在這點上做文章了,直接簽字離一離吧!以上純屬猜測!
cjp17 wrote:當然簽啊~人品佳,...(恕刪) 不想找事,也沒感情了,就趕快簽一簽!想找事,找徵信跟蹤,抓他把柄!狠狠敲她一筆!但是通常徵信都是跟警察關係良好的!如果你夠力,直接找人把他打一打(但我想你應該沒甚麼力,不然也不會上這問了,小王都上門了,你還指望這段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