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這大樓,地下室車道警示燈及反光鏡已故障數年,我曾在住戶大會提議,之前管委會說太貴經費不夠,上屆管委會說有請廠商估價,得標不做,這屆管委會還是擺爛
該大樓地下室是住戶機車停車位及住戶出租汽車停車位,地下室車道升降坡寬度比一台汽車寬度還寬,但是要汽車加上機車同時進出,非常危險,據我所知,有住戶為了閃車造成人摔倒擦傷
請教大家,是否有相關案例或者提供好的建議
mayiwo wrote:
我居住這大樓,地下...(恕刪)
你的問題 是經費不夠!!
既然是住戶 願意出錢嗎??
願意就討論 專案處理 一戶要貼多少錢 請管委會評估!!
不然就告上主管機關!! 讓主管機關定奪!!
不過通常 這都是你們住戶問題才會變成管委會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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