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小弟的房子主卧窗外有靠大樓外觀美化擺飾的公設
因每年都需要檢測其安全性,甚至到維修
管委會通知說需要我開放私人空間,讓他們方便作業
而不是從頂樓或是外掛方式去檢測
而且還搬出法定大樓條例 叫我一定要義務配合 讓他們從主卧室去施工
我找來找去找不到這條法例
請問 真的有這一條法律嗎?
大樓外觀公設檢測和維修 如果要經過私人空間
我一定要開放他們進來嗎?
謝謝大家
我查了一下 發現這條例下有但書....
(第六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因強制進入我私人住宅已損害到我個人私領域和權力
現有另其它方法 像是用吊車或吊掛方式
在不損害我權力下的情況來作業
我可以這樣要求嗎?
管委會對社區大樓有責任進行維護
住大樓公共維修這是必要的;大樓也是集合住宅不是獨棟私人住宅
不是什麼都可以按自已意思的;不然就不用管委會,付管理費了
大家由室內進入都沒有問題,只有你有問題;那當然產生的費用你要負責
窗子加了什麼東西,使得無法由窗子出去進行維修,同樣如果別人都沒有問題,只有你有問題
那選擇拆了使不能由窗戶出去的設備,還是吊掛;你自已選擇;費用當然也是由你支出
這問題很簡單吧,為什麼一直想把個人的責任推給別人
因你個人的問題,增加眾人的負擔或要求眾人配合你,合理嗎?
尤其連自已小孩都拿來當擋箭牌 ...
要小孩安全?隱形鐵窗會安全?這是騙人的啦
不要因為大人自已愛裝鐵窗,美化成要要防小孩墜落意外
防墜的方法很多,只有台灣人喜歡弄得自已想逃都挑不掉的方法
為什麼外國都不會想破壞大樓外觀也不敢,就是一樣可以做到

我想有人有點情緒化了
我了解管委會的功能也知道大家互相配合的可能性
我前文我也寫了很清楚了
因我主卧房外墻附近有算是美化裝飾的公設
高度15樓
其實遇到和我一樣問題的住戶有3個
而且加裝隠形鐡窗的住戶也不只我一個
全大樓100多戶大約10多戶有裝
也許你沒小孩你不了解 我不會拿我小孩和15樓的高度開玩笑
今天我是因為不了解為了清洗大家的外墻公設
因為從只有你家方便就可以直接穿過你家去作業
因為已安裝隠形鐡窗 難道就要破壞我家?!
去為了大樓外墻公設作業?
根據法條和我已詢問相關人士
基本上是實作單位需負責修復一切被破壞的損失
而不是有人說的需原屋主出錢
就看管委會認為是外掛還是直接破壞比較省錢
我都會配合 :)
也很高興和大家討論到大樓法律的問題
有正確的法律知訊和大家分享
以後不再回應任何言論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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