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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有自殺頃向 該怎麼解決!!

如題!
前個月我們家的一間房間出租!
房客大約是 40幾歲左右的女性
最近我媽媽看到房客感覺他情緒怪怪的!
直到這幾天,看他的手挽內側 有一條 像是割腕的傷 還留濃

那房客的親契 也就是承租人(因為簽約時是他出面簽字)
跟我們說 那房客她確實割腕!! 還常常嗆說她安眠藥準備好了!!

雖然房客的親契 有警告過她了 一直說不會有下次!!
只是這種的 有第一次難保不會有第二次...
但整個感覺還是很恐怖...

我們是有不太想租給他的打算!!

請問 各位大大 是否能提供什麼好辦法...
整個不知道該怎麼辦....
2015-04-05 23: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客 自殺頃
員工不適任該怎麼辦?
依據勞動基準法
公告資遣,給遣散費
房客不歡迎怎麼辦?
(怕成為兇宅)
認賠出場囉…
請神容易送神難
有錢能使鬼推磨
樓主斟酌一下
Q: 房客有自殺頃向 該怎麼解決!!

A: 貼上禁止自殺告示牌 "嚴禁自殺 發現自殺一律提告"
契約書再補簽一條「惜命條款」

租客若在承租期間「非自然死亡」,房客之法定代理人及連帶保證人必須要照原價買回房屋或請求損害賠償之責。或者以房屋修繕或家人將搬回租屋處為由 , 限期一個月搬走 , 並付搬家費及返還押金給租屋客。


國家會印錢的 wrote:
契約書再補簽一條「惜命條款」
租客若在承租期間「非自然死亡」,房客之法定代理人及連帶保證人必須要照原價買回房屋或請求損害賠償之責。或者以房屋修繕或家人將搬回租屋處為由 , 限期一個月搬走 , 並付搬家費及返還押金給租屋客。

麥通啦
呃...俗話說五給借人死 嘸給借人生
借人死算做功德~借人自殺不知道算不算就是哩
打給警局跟社會局通報備案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如果在新北市台北市請打給市民服務專線, 才不會被吃案.
房東沒做好房客教育訓練 所以房客掛了

判賠房東連帶責任350萬給家屬...

(應該知道我在說甚麼新聞)
有鬼干擾,才會自殺

外功
行善飲食運動
內功
神佛地藏經聖經
Long Qi

如對這棟房屋進行的不實描述,使鄰居及其他網友非議屋主,損害了屋主的人格及名譽,最後可依「加重誹謗罪」判決拘役 30 天,並易科罰金。阿彌陀佛 佛剋佑

2023-06-09 9:01
一定會有下次
藉口說要賣房了趕出去吧

===============

說個故事給你參考
主角是當年某任亂七八糟的女友
有陣子感覺她情緒一直很低落
某次約會看到她手腕出現了一兩條割痕
淺淺的..
她就說甚麼身體痛一點,心裡就會好一點這類亂七八糟的話
因為就像刮傷,我就以為她不敢也不會認真割下去

過了一陣子,
發現突然多了好幾道,且有越割越深的跡象
當然就是要認真看待這件事
我也努力嘗試去理解她為什麼這樣
她房裡的銳利物品都被我收走

再過了一陣子,
那時我在念研究所放暑假
我人在南部,她人在中部
某天晚上她電話打來
聲音聽起來就是虛弱
電話裡也沒講甚麼
但隱隱約約感覺到...這通電話有"告別"那種味道

電話掛斷後越想越不對
加上之前越割越深的痕跡
半夜摩托車從南部騎到中部
到她租房子地方天已經微亮
打開她房門大概是我這輩子被嚇最大的一次

人側躺在床,床邊一攤血
手腕模糊一片
呼吸還有,但也很微弱
趕緊叫救護車
我還記得急診醫生邊縫邊罵她不懂事
兩百多針


隔壁樓勾起了小弟當年回憶
才嘮叨多了點,請見諒
xyzlee wrote:
租客若在承租期間「非自然死亡」,房客之法定代理人及連帶保證人必須要照原價買回房屋或請求損害賠償之責。

1.一般租房很少有連帶保證人.
2.房客如果掛了,又是只有自己一個人,你還是求償無門.
所以,多半是運氣啦,當下,你趕走她,有可能你下達命令的當天,
她會把靈魂留在你房子,只有肉體退租.
一般如果是代租,而承租人又已經成年,
那承租人會寫實際住的人,然後代租人填連帶保證人並去公証,
要不然,說真的,正常人什麼可能自己成年了,還需要別人代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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