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前面對外的道路被別人買走~可是我們在事前不知道前面的地竟然不是我們的~現在對方竟然圍起來說要我們用租的一個月3千5...不只我們這戶這樣~之前也有協調過要跟她買~但是對方突然又反悔...想請問我們可以行使"袋地通行權"嗎??? 要怎麼處理???或是有更好的方法呢??...
犯什麼法?對方沒有不讓你過,是你不付租金耶就算主張袋地通行也不會對你有利因為一樣要付租金,就算法院也無權把別人的地,別人的利益送別人就算上了官府,人家也明白不是人不能過,是錢過不去能談時好好談,談出個對自己有利的對方敢做,也許也有高人指點,小心弄得自己更痛苦你主張袋地通行,就讓你通,我留個 1.2 米的泥巴路給你過租金一樣,不要談車子喔,法沒有說要人車通行喔如果按法規蓋,不會沒有路的不要讓我查出來你們原本一塊地有臨路,因為蓋了連棟透天又辦分割搞成不臨路最好沒有違建,不然到時原地號一排房子拆屋讓路,怕你會搞得自己不是人過去常有人會利用這袋地通行去佔人家的地或謀利,抗議多了所以現在上了官府也不一定有利
es_mato wrote:犯什麼法?對方沒有...(恕刪) 我也是這樣認為的那是對方的合法產權真以為上法院就可以把對方合法取得的產權讓你們使用嗎?一般建物要取得建照不是都要看過是否有臨建築線沒有臨建築線是無法取得建照的若真如樓主所言,只有這一個出入口可以出去那樓主應該就是"違建"違建的用戶既然想要叫合法取得產權的地主讓一條路給他通行這還有天理嗎?還是樓主把房屋的權狀給大家看一下是否合法,再來討論對方是否須讓樓主通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