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這樣的,家中有一透天且家人分別住在2樓及3樓,一樓則是出租給小吃店
(簽訂商店販賣的契約,約期三年)
通往2樓的樓梯在房屋的後方,所以進出都需進到店內才能上2樓
先前的出租經驗都沒有問題,但出租後發現老闆對於進出店內頗有微詞。
(家中有臥床祖母,時常有親戚探視)
狀況一
家中有雇請外傭協助照顧臥床祖母,外傭表示一樓老闆有未經我們同意私自塞錢給外傭,要求協助到垃圾,經我們發現後制止後老闆對此覺得我們小題大作。
狀況二
今天父親轉述,原收取房租時間為每月5號,但2月已拖至2/17仍尚未繳納,
向老闆催收取房租時並未一次付清且老闆晚間於店內與朋友喝酒懷疑已有酒醉的情況,拿椅子作勢要攻擊我父親,當下父親並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故沒有報警處理,而是待我們小孩返家才跟我們說明。
狀況三
小吃店老闆表示過完年將裝設保全,要求我們一同負擔保全金額,前位出租給彩券行時,是由彩券行自行負擔。
我們是否有權不負擔保全的金額,但是考慮到我們進出都需經由一樓且發生過狀況一及狀況二與老闆關係不佳,不負擔又會造成我們無法進出。
目前老闆的態度已對我們造成困擾,且平常只有父母及外傭在家,小孩們無法立即的給予協助,
經過這幾次的經驗,擔心在未來會有狀況發生
想請問是否我們(房東)能否根據哪項條文拒絕繼續出租給該老闆?
希望能提供一些方面讓我們能去處理,一個會在營業時間內,店內喝酒的老闆,真的會讓人擔心!




























































































